字词 | 苏联武装力量卫戍勤务条令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苏联武装力量卫戍勤务条令苏联武装力量是实施卫戍勤务的基本法规。1975年7月30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批准并颁布。包括总则、三个部分和附录,共19章366条。第一部分规定组织实施卫戍勤务的基本原则; 卫戍区各主管人员、卫戍区卫兵队值班员及副值班员的职责; 卫戍区的纠察制度; 值班分队的派遣及其活动,以及口令的规定和使用规则。第二部分阐述卫兵勤务的组织与实施程序,包括卫兵队的任务、准备、派班和换班,卫兵队人员的权利和职责。第三部分叙述使用部队参加各种卫戍活动的程序规则; 组织阅兵的规则; 参加游行和集会的规则;仪仗队的派出及其活动规则;殡葬时致军礼的规则; 向为争取苏维埃祖国的自由与独立牺牲的烈士碑和墓碑献花圈的规则以及军队参加救火、救灾的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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