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无子女税指苏联对已婚无子女的公民征收的一种税。始征1941年,原称“未婚、独身和少子女公民税”。1957年12月后,征税范围只限于已婚无子女的公民,故简称“无子女税”。纳税人是符合规定年龄标准的已婚无子女公民。男性公民纳税的年龄标准是20岁到50岁,女性公民纳税人的年龄标准为20岁到45岁。无子女税一般以纳税人的工资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便税率。1986年规定,免征额为100卢布,税率为6%。对现役士兵、淮尉衔军人、军事院校学员和他们的妻子,在国外执行勤务的各级军官和他们的妻子,一、二等残废者及其配偶,患有侏儒症的公民等免税。无子女税一般实行源泉征收。其收入用于对妇婴的经济援助以及维修托儿所和其他福利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