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全国人大选出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每届任期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它行使的职权是: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不适当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以及宪法规定由它行使的其他职权。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