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发云兄弟谋财杀人嫌疑案
1943年初,曲子县居民孙某被杀。因苏发云与孙某曾同行过,曲子县司法处便以此为线索进行调查,在苏发云家炕上、地下及斧头上均发现血迹, 遂认定苏发云兄弟3人谋财杀人, 予以逮捕。但苏发云兄弟均不承认杀害孙某, 以致一年多未能结案。1944年3月, 曲子县司法处将此案上报陇东高等分庭。马锡五庭长带人深入实地调查。经查证,苏发云家离杀人现场20多里,如果孙某在苏家被杀, 以时间计算不可能将尸体转移到发案现场; 其次苏发云与被害人分手时有人证明;再次,苏家炕上的血是产妇生孩子的血,地下的血是苏家有人害伤寒病时流出的鼻血, 斧头上的血是杀羊时粘的血。最后,查清杀害孙某的真凶手是杜老五。马锡五庭长在群众大会上宣布苏发云兄弟3人无罪, 当场释放。听会群众说: “这个案子如放在旧社会的官僚衙门,高高在上,原先那么多证据,早已枪毙了。只有人民的司法机关,才深入调查,不冤枉好人, 判得非常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