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孝汉代察举科目之一。两汉统治者遵从儒家传统,修孝经,倡孝道,标榜以孝治天下,故在职官选任中,尤重“孝举”人才的选拔。每年除举孝廉外,再单设“至孝”一科。在孝廉制度产生初期,“举孝”与“察廉”各为独立科目。举孝多用特举,推举者有公卿和郡县长官,察廉则稍为复杂,或为特科,或为岁举,有公卿举,郡县举,也有将军举。当举孝廉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单科举发生了变化,举孝廉作为一科,又再增至孝科加以补充,大概这发生在东汉时代。据《汉书·冯唐传》载:“唐以孝著,为郎中署长。”《后汉书·崔寔传》载:“桓帝初,诏公卿郡国举至教独行之士,寔以郡举。”《后汉书·荀爽传》也载:“延熹九年,太常赵典举爽至孝,拜郎中。”此科在南北朝时停止。 至孝克尽孝道,做到无微不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