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辩护刑事辩护的方式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的起诉、审判阶段也都有权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重要方式之一。 自行辩护被告人自己对指控进行辩驳的诉讼行为。在军事刑事诉讼中, 自行辩护是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最主要形式,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即使委托或被指定了辩护人,仍然可以自行辩护。在立案侦查阶段,特别是在被告人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被告人有权知道他被指控的内容,有权知道他犯了什么罪,有权知道对他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是什么,同时提出自己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辩解。在接受讯问时,被告人除应如实回答讯问外,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在开庭审判前,被告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得到军事检察院起诉书副本,以便准备材料或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在开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享有最后陈述权。 自行辩护defending onesel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