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转让Endorsement Transfer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他人,作为支付手段或流通手段用于偿还债务或购买商品或提请银行贴现、融通资金的行为。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转让在票据上所作的以转让票据权利或授予他人一定的票据权利为目的的书面行为。背书的记载应作在票据的背面或粘附于票据背面的粘单上,是票据的附属行为。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章的人称为背书人,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的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各国票据法规定,除不记名票据可以仅以交付票据而转让外,记名票据等都必须经过背书转让,但法律也准许出票人在票据上载明 “禁止转让” 或“不得转让” 的文字,这种票据就不能背书转让,背书方式可分为: ❶特别背书。亦称记名背书,是指由背书人记明被背书人名称,并由背书人签章的背书。这种背书表示票据权利转让给记名的被背书人。记名背书的票据再转让时,必须由被背书人再作记名背书,经过连续背书而多次转让。 ❷空白背书。亦称不记名背书,指背书人在票据背面只有签章,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这种背书表示票据权利转让给持有票据的人 (来人)。 ❸限制背书。转让票据的权利而又加以一定限制的背书。如背书人在转让时作成 “禁止转让” 的背书,虽然此时背书人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了被背书人,但只对他的直接被背书人负责,对直接被背书人以后转让的被背书人,不承担被追索的责任。 ❹托收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用文字明确地表明委托收款或类似意思,借以授权被背书人为背书人代收票款。被背书人也可以托收为目的,在票据上再背书。这种背书只限于在委托他人 (银行) 代收票款时使用,表示授予被背书人以代收票款的权力,并不转让票据权利。 背书应包括两个动作: ❶在票据背面背书。 ❷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只有经过交付,才能完成背书行为。票据经过背书,票据权利,即由背书人转移至被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所负的责任与出票人相同,背书人对其后手,有担保票据的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上的权利,必须以背书连续作为其取得正当权利的证明。 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endorsement transfer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他人,作为支付手段或流通手段用于偿还债务或购买商品或提请银行贴现、融通资金的行为。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 背书交割 汇票背书 ☛ 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在票据上所作为的以转让票据权利或授予他人一定的票据权利为目的的书面行为。背书的记载应作在票据的背面或在粘附于票据背面的粘单上,是票据的附属行为。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章的人称为背书人,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的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各国票据法规定,除不记名票据可以仅以交付票据而转让外,记名票据等都必须经过背书转让,但法律也准许出票人在票据上载明“禁止转让”或“不得转让”的文字,这种票据就不能背书转让。背书方式可分为: 特别背书。亦称记名背书,是指由背书人记明被背书人名称,并由背书人签章的背书。这种背书表示票据权利转让给记名的被背书人。记名背书的票据再转让时,必须由被背书人再作记名背书,经过连续背书而多次转让。 空白背书。亦称不记名背书,指背书人在票据背面只有签章,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这种背书表示票据权利转让给持有票据的人(来人)。 限制背书。是指转让票据的权利而又加以一定限制的背书。如背书人在转让时作成“禁止转让”的背书,虽然此时背书人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了被背书人,但只对他的直接被背书人负责,对直接被背书人以后转让的被背书人,不承担被追索的责任。 托收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用文字明确地表明委托收款或类似意思,借以授权被背书人为背书人代收票款。被背书人也可以托收为目的,在票据上再背书。这种背书只限于在委托他人(银行)代收票款时使用,表示授予被背书人以代收票款的权力,并不转让票据权利。 背书应包括两个动作: ❶在票据背面背书。 ❷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只有经过交付,才能完成背书行为。票据经过背书,票据权利,即由背书人转移至被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所负的责任与出票人相同,背书人对其后手,有担保票据的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上的权利,必须以背书连续作为其取得正当权利的证明。 ☚ 票据抗辩 提示 ☛ 背书转让negotiabil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