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教案
指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英国传教士卜克斯(S.M.Brooks)在肥城被杀案。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卜克斯由泰安返平阴。30日,途经肥城县境,当地农民孟光文等数人,以“近来教民欺诈平民,疑系洋人主使”,拦阻过路的卜克斯。于是发生冲突,遂将卜克斯捆绑,并于31日杀死。卜克斯被杀后,山东巡抚袁世凯逮捕孟光文等5人,其中3人处死,一人终身监禁,一人判刑。同时,将肥城知县撤职,并赔款九千两,又罚地方赔银五百两,方告结束。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十一月二十八日,英国传教士卜克斯路经山东肥城,当地农民孟光文等人因疑“近来教民欺讹平民”“系洋人主使”,遂将卜捆绑,并于次日杀死。山东巡抚袁世凯以处死孟等三人,将知县革职,并赔英传教士九千五百银两而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