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联合国秘书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联合国秘书长Seeretary General of the United Nations联合国的行政首长,与办事人员若干人组成联合国秘书处。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秘书长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推荐委派之。”1946年1月2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规定,秘书长人选须经安全理事会秘密讨论,以7个(后来为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提名,然后由大会以到会并投票的会员国的简单多数赞成票任命。宪章未规定秘书长的任期,上述大会决议确定为5年。宪章规定的秘书长的职权有:(1) 为联合国的行政首长(第九十七条);(2) 在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及托管理事会的一切会议以秘书长资格行使职务(第九十八条); (3) 执行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及托管理事会托付的其他职务(第九十八条);(4) 得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任何事件提请安全理事会注意(第九十九条)。前两项属于行政性职能。作为联合国的行政首长,秘书长不仅主管一个庞大的秘书处,为大会和3个理事会的一切会议提供各种服务,而且代表联合国处理与各个会员国的关系,如接受各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的全权证书。第三项职能在形式上属于执行性的行政职能,但常包含一些政治性的职能。大会和3个理事会在通过决议中通常请求秘书长承担一些与执行有关的责任,包括进行初步研究、准备草案、汇集关于各国政府的资料、综合从各国政府收到的报告,给各国政府送达决议、准备技术援助方案、估算各项开支,拟订和平部队的计划、招幕并指挥维持和平部队、缔结停战协议及设立观察团。宪章第九十九条给予秘书长“提请安全理事会注意”的职权,是秘书长的政治职能。在实践中,在大会和安全理事会的授权和支持下,秘书长极大地发展了其政治职能,其中包括进行非正式调停或斡旋,以解决国际争端及维持和平。秘书长的政治作用,不仅取决于大会和安全理事会的合作,而且也要求他本人在严格遵循联合国的原则的前提下不偏不倚地行事。 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最高行政首长,由安理会推荐经大会任命,任期5年,可连任。联合国成立以来有过7任秘书长:特里格夫·赖伊(1946年2月至1953年4月;达格·哈马舍尔德(1953年4月至1961年9月);吴丹(1961年11月至1971年12月);库尔德·瓦尔德海姆(1972年1月至1981年12月);佩雷斯·德奎利亚尔(1982年1月至1991年12月);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1992年1月至1996年12月);科菲·安南(1997年1月至2001年12月,2002年1月~2006年12月)。 联合国秘书长 联合国秘书长为联合国组织的行政首长。联合国秘书长由联合国大会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推荐而任命,其任期5年,连选得连任。秘书长在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及托管理事会的一切会议,应以秘书长资格行使职务,并应执行各该机构所托付之其他职务。秘书长应向大会提送关于联合国工作的常年报告。秘书长有权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联合国迄今先后已有5任秘书长。第一任为特吕弗格·赖伊 (挪威人,1946——1953); 第二任为达格·哈马舍尔德 (瑞典人,1953——1961); 第三任为吴丹 (缅甸人,1961——1971); 第四任为库尔特·瓦尔德海姆 (奥地利人,1972——1981);第五任为哈维尔·佩雷斯·德奎利亚尔 (秘鲁人,1982迄今)。 ☚ 联合国代表团 联合国秘书处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