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老挝的司法组织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老挝的司法组织法1928The Code of Judicial Organization

老挝法典化中产生的一部法典,由法国殖民者制定,1928年6月1日生效。主要规定了老挝土著人法院的组织系统。保留了老挝原有的高级法院及各省的省法院,但用初级法院取代了区法院。初级法院的官员由法驻外高级长官任命。该法第一和第十条规定:法国驻外高级长官是地方法院的总领。地方法院的官员从文职官员中选任。上诉与驳回法院取代了原来的上诉法院。上诉与驳回法院由具有对等投票的法国官员和老挝顾问组成。该法第十七和十九条规定,省法院或二审法院的老挝顾问选自在省里工作的官员,也应有具有对等投票的法国官员参加,法庭庭长的投票具有最重要的作用。审理刑事案件时,将任命专门顾问。法律规定,初审法院对不超过五十比亚士的民事案件具有初审和终审权,但只有权审理不超过五十比亚士的刑事案件。初审法院对超过五十比亚士的民事案件只有初审权。二审法院审理较为严重的刑事案件。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4: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