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注 又名《玄元新记道德》、《集注老子》。注释《老子》并阐发玄学理论的著作。分上下两篇。三国魏王弼撰。具体成书年代不详。(撰者事迹参见“《周易注》”条)。 《老子注》分《道经》与《德经》两篇,《道经》分三十七章,《德经》分四十四章,共八十一章。王弼在各章中随文夹句作注,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王弼《老子注》的注书方法,采用魏晋玄学家所通用的“辨名析理”方法,着重解说《老子》一书的义理。它注意把握老子哲学中的关键名词和重点句段中的旨意,较深刻地揭示了老子哲学的义涵。同时,通过注解《老子》文句,王弼也阐述了贵无论玄学理论。 王弼作为玄学贵无派的代表人物,其哲学思想的根本观点是“以无为本”。这一思想,正是对《老子》思想的发挥。他在注解《老子·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时说:“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这种观点既继承了老子“有生于无”思想,又把重点放在“无”为“有”之本上。《老子注》还较明确地把有无关系视作本末关系,认为“天地虽广,以无为心”(三十八章注),把“无”作为世界的本质,把万事万物作为“无”这一本体的外在表现和作用。他还以一与多的关系来说明无与有,“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已”(四十二章注)。他主张崇本贵一,强调“无”的作用,“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三十八章注)。《老子注》还从老子虚静无为思想发挥出“以静为本,以动为末”观点,认为动起于静,万物之动最终要归于虚静。 王弼《老子注》是最重要的《老子》注本之一。它和河上公注本是历代注老、解老者所依据的最主要的两个版本。王弼的注解简练精辟,为后人较准确地把握《老子》思想提供了方便。他在注老过程中发挥了玄学思想,对魏晋玄学尤其是玄学贵无论风尚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 《老子注》现存最早版本相传为明万历中张之象刻本。重要版本有清光绪元年(1875年)湖北崇文书局刻《子书百家》本。明刻《道藏》本,民国十五年(1926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道藏》本。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四库全书》抄本。清光绪元年(1875年)浙江书局刻《二十二子》本。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上海图书集成局排印《子书二十二种》本。民国八年(1919年)上海扫叶山房石印《百子全书》本。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排印《丛书集成初编》本。民国二十四年上海世界书局排印《诸子集成》本。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上海中华书局排印、缩印《四部备要》本。一九五八年北京中华书局重印《诸子集成》本。 《老子注》训诂书。 2卷。 魏王弼注。 是最早的《老子》注本。此书正文和注文合刊,题名 《老子》,分上、 下篇。 上篇注 《道经》37章, 下篇注 《德经》44章。注释文词简炼,不重于词义训诂, 旨在推阐义理。在下篇的正文后有宋代晁说之和熊克的小记。 全书附录唐代陆德明 《经典释文》 的 《老子道经音义》 和《老子德经音义》。 有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 《四部备要》本。 老子注 老子注魏晋玄学的代表作。亦名《玄言新记道德》、《集注老子》。上、下两篇,八十一章。主旨是以玄学解《老子》。王弼(生平见《周易注》条)著。 在“名教”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名教”出于“自然”。作者在注解《老子》的“始制有名”时说:“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三十二章)认为名教是“朴散为器”的结果,即由“道”分化出来,是符合自然的。这就给名教找到了形而上学的根据。把“道”和名教的关系看作是母与子、本与末的关系,说:“母,本也;子,末也。得本以知末,不舍本以逐末也。”(五十二章)“夫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以政治国,立辟以攻末。”(五十七章)认为有两种对立的政治主张:一是以政治国,“舍本逐末”;一是以道治国,“崇本息末”。如果“舍本逐末”,只注意用法律(“辟”)和礼教来维护名分,“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也”(三十二章)。“任名”而不知名教以道为本,那就要失掉“治之母”,难免造成混乱;正确的办法应是“崇本息末”,君主自处“无名”、“无形”的地位,实行“无为而治”。这样的“崇本以息末”,却正可以达到“崇本以举其末”:“用夫无名,故名以笃焉。用夫无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三十八章)。作者认为守母才能存子,崇本才能举末;无为而治,就能自然而然地做到“仁德厚焉,行义正焉,礼敬清焉”(三十八章)。并认为仁义礼教出于自然无为,就能达到“德厚”,“功全”。 从本体论的角度,发挥《老子》“有生于无”的思想,提出了“以无为本”的观点。“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四十章)认为具体事物都以“有”为存在,而任何“有”的产生,都以“无”为本源(本体);凡“有”皆始于“无”(不是讲天地开始前有个“无”的阶段,而是说任何事物的生成要依靠“无”),所以在任何时候要保全“有”,必须“反本”守住“无”。又说:“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 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已谓之一,岂得无言乎?有言有一,非二如何? 有一有二,遂生乎三”(四十二章)。认为纷繁复杂的万物有其统一性,这个统一原理也就是“无”。因为“一”是无名(不可说)的,庄子已说过,以“一”(言)称呼“一”(统一原理),就会导致“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因此,“万物之生,吾知其主,虽有万形,冲气一焉……以一为主,一何可舍? 愈多愈远,损则近之。损之至尽,乃得其极”(同上)。即虽然万物万形,作为统一的气(有)是冲虚(无)的,于是,从人的认识来说,应当损之又损,由万归“一”,以至于“无”,这才是把握了绝对。这样的作为万物本源的“无”就是绝对的“道”,因此,“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一章),“道”就是天地万物赖以开始和完成的原因。 在论证“以无为本”的过程中,提出了“体用不二”的思想。认为“体”和“用”是统一的,即体用不二。“故虽德盛业大而富有万物,犹各得其德。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三十八章)。意思是说,圣人效法天地,有日新之盛德,富有之大业,这是“以无为用”,因为盛德大业就是“道”(无)的作用和表现。但德业既然是靠无的作用,那就不能“舍无以为体”。认为只有真正“以无为体”,才能具有“无”的德性,表现出“无”的作用。这在中国哲学史上首先明确提出了“体”和“用”这对范畴以及“体用不二”的思想。当然,把体用统一于“道”(无),是唯心主义的。但其中包含着合理因素,即认为本体(“道”)以自身为原因,天地万物是“道”的作用和表现,是以“道”作为原因的;但“道”并不是一个外力,而是一个内在于万物的原因。“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二十五章)。认为“道”就在自然之中,“道”作为万物的原因,就是在方法方,在圆法圆,顺其自然。这就指出了本体内在于万物,万物就是本体自己运动的表现。 认为“道”是万物必由之路,“道取于无物不由也”(二十五章)。然而“道”是永恒不变的,“执古之道,可以御今;虽处于今,可以知古始,故不出户窥牖而可知也”(四十七章)。古今之道如一,以不变之道来应万变。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静止观点。但同时又有顺应万物之自然的思想,“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二十九章)。人类要顺应万物的自然本性,采取“无为”、“无执”的态度。 在名实关系上,认为圣人“智慧自备”(二章),所以他的认识等于反省。“吾何以知天下乎?察己以知之,不求于外也。所谓不出户以知天下者也”(五十四章)。圣人反观自身,就是认识天下万物。这是先验主义的理论。继老、庄之后,对逻辑思维能否把握“道”的问题提出责难。“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一章)。“名以定形。混成无形,不可得而定,故曰不知其名也”(二十五章)。“有形则有分。有分者,不温则凉,不炎则寒。故象而形者,非大象”(四十一章)。意思是说,名言、概念用以“指事造形”,要求同对象(事、形)有一一对应关系;这样“名以定形”,也就是把对象分解开来,凉则不温,寒则不炎,成为片面性的东西了;而道是“混成之物”,“大象无形”,所以非名言、概念所能把握。因而一切名言都是反映对象的某一侧面,无法全面把握对象,“有分则失其极也。……凡物有称有名,则非其极也”(二十五章)。名号、称谓,都是分析,而一经分析就不是绝对。所以,圣人的智慧是“无所别析,不可为明”(二十章)。圣人完全不作分析,他不是昭昭明察,而是“浅浅兮”像个“绝愚之人”。这样,就否定了一切“殊类分析”(五十八章)的知识,而去追求混然同一的绝对,最终陷入了蒙昧主义。 主要有明正统年间《道藏》本,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本,世界书局《诸子集成》本等。今收入中华书局版《王弼集校释》。 ☚ 周易略例 老子指略 ☛ 老子注 《老子注》2卷。魏王弼撰。此注词义简远,颇得老子玄奥之旨,于后世影响较大。聚珍版本。正统道藏本。浙江书局重刊华亭张氏本。《四部备要》本题《老子道德真经》2卷,附唐陆德明音义。 ☚ 老子 老子衍 ☛ 老子注❶二卷。汉河上公注。河上公,汉代人,姓名、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老子注》,又称《老子道德经》、《道德真经注》。先秦诸子研究《老子》一书的史料今存甚少,《庄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中还可散见残文。战国时韩非虽有《解老》、《喻老》二篇,但不是逐句释解全文。传说西汉刘向雠校群书,校定《老子》为二篇八十一章,《上经》三十七章,《下经》四十四章。但无注本流传。河上公 《老子注》 一书,分《道经》、《德经》上下二篇,逐段逐句注解经文。其注以无为养神、无事安民为要旨,阐释道为天地之本始,提倡以道治国、以道立身、以身导民;以清静无为、道德化民之治为上;认为修道于身、于家、于乡、于国,都各有其益而无害;认为理想的君主应为万民之父母,公正无私,为民兴利除害;主张守身修道,反朴归真。后世学者研究《老子》,对河上公其人其书争议较大。关于河上公其人,一是据《史记·乐毅传赞》,称战国时有河上丈人,授黄帝老子之学予安期生,几传而至盖公,盖公被曹相国请为师,因而认为河上公为秦人。二是据晋葛洪《神仙传》,称河上公结草为庵于河之滨,因以为号,精研《老子》,时汉文帝推崇道家,常遣使往求讲解《老子》经义,授素书《老子道德章句》二卷予文帝,因而认为河上公为汉文帝时人。三是据文体认为另有东汉人假托其名。关于其书,有学者据《汉书·艺文志》不载此书和章句体产生于东汉,认为西汉无河上公《老子注》而欲废之。有的学者据《随书·经籍志》录有《老子道德经》二卷,题“汉文帝时河上公注”,题下注云“梁有战国时河上丈人注《老子经》二卷……亡”,因而认为有两河上公,各有《老子注》,今所传是汉文帝时河上公书。现代学者考证,河上公注本三国时已流行,因而认为此书作于东汉章句盛极之时,此说已为多数学者所接受。河上公《老子注》实出于汉,是现存最早的《老子》注本。其《注》文笔简古,为民间流派之楷模。道教学者引其文,常称“混元道德经”,对于道教文化影响颇深,对于后世研究《老子》,也是难得的史料。现存宋麻沙刘氏刻本,明《六子全书》本,明 《道藏》本,清《增订汉魏丛书》本,民国八年(1919)《四部丛刊》本,(皆标名《老子道德经》),清《四库全书》本。 ❷二卷。魏王弼(226—249)撰。王弼,字辅嗣,山阳(今河南焦作市)人。王弼少年即享盛名,好老氏,通辨能言,曾在何晏手下任尚书郎。后来因曹爽、何晏在政治上的失败而受牵连,被罢官免职,而后病死,年仅二十四岁。王弼在短暂的一生中,著述甚丰,主要有《老子注》、《老子指例略》、《道德略归》、《周易注》、《周易穷微》,还有 《论语释疑》等。《老子注》,又称《老子道德真经注》、《玄言新记道德》、《老子道德真经注》、《集注老子》等。虽然名称不同,但其内容并无区别,只有或为二卷、或为四卷之差。汉代研究《老子》的学者,曾受崇于汉初,被黜于武帝以后。虽然刘向曾以官学地位编定《老子》篇章,但他未能深入研究,也无注本。其以前的研究史料多已亡佚。其后有庄尊《老子指归论》、河上公《老子注》二书流传于民间,不受官方重视。王弼把《老子》、《庄子》和《周易》相沟通,合称为三玄,创魏晋玄学之源流,他作《老子注》,又开官学流派之先河。他运用简畅的语言,抒发己意以阐述《老子》书中所表达的思想。他贵无主静,把道解释成无,认为道是无的称谓,无是天地万物的本始。他提出“天地虽广,以无为心。”等玄之又玄、无中生有之说。认为有和无的根本是无;动与静的根本是静。认为有起于无,动起于静;天地万物都是有,是有都动。他主张无为而治,但不考虑历史条件是否允许。王弼《老子注》与河上公注本相比,在经文及章序等方面都有许多差异,也与古《老子》相距较远,注文中也难免偏颇之处。尽管如此,后世依王弼注本研究《老子》的学者仍然很多。其注本与河上公《老子注》并行于世,是目前流传较广、成书较早、影响较大、参考价值较高的古注之一。现存明《道藏》本、明《三子合刊》本、清《子书百家》本、清影印《古逸丛书》本,皆标名 《道德真经注》,都是四卷本; 明 《中都四子集》本、清 《四库全书》本,都标名 《老子注》; 明《合刻周秦经书十种》本、明《三经晋注》本,皆标名《老子道德真经》; 民国年间《百子全书》本、《四部备要》本、1954年中华书局重印 《诸子集成》本,皆标名《老子道德真经注》。 ❸四卷。见吕惠卿《道德真经论》。 老子注 老子注亦作《老子道德经注》,是《老子》的重要注本,也是魏晋玄学的代表作品之一。三国魏王弼注。分上、下两篇,计81章。王弼哲学思想的根本观点,主要是通过注释《老子》而阐释的:以无为本,举本统末;“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老子》四十章注)王弼之“无”,就是虚无之“道”,它在天地万物产生之前就独立存在着,是天地万物的本原。王弼与何晏的“贵无”论,是魏晋玄学的根基与主流。《老子注》一问世,就受到了学界极大重视,唐宋之后,更被视为《老子》的标准注本,一直流传至今。今人楼宇烈《王弼集校释》(中华书局版),勘注较详。 ☚ 邢昺 老子指略 ☛ 《老子注》lao zi zhuAnnotation of Lao Zi→卢藏用 (Lu Zangyong) 老子注书名。历代注《老子》者颇多。《文献通考·经籍考》载有河上公注《老子》二卷,唐明皇《老子注》二卷,以及唐蜀郡岷山道士张君相集河上公、王弼、何晏、郭象等人而成的《三十家注老子》八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