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市场
美国的证券发行和交易市场。它是世界最大、最发达的证券市场,已有200多年的历史。美国证券市场的形成,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1789年,美国政府为了筹集战争费用,发行了8000万美元的股票,这一举动促成了美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形成。1792年5月,24位股票经纪人聚集于纽约华尔街的一棵梧桐树下,签订了“梧桐树协议”,设立了一个露天的股票集中交易市场。20世纪初,美国各州都有关于证券市场的立法,统称“蓝天法”,这些法律对美国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迅速发展的经济促进了证券市场的繁荣。1929年9月,纽约股票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市价已达879亿美元。股市兴旺,投机者乘机操纵哄抬股价,交易所内部人员与证券商合谋控制股价,投资者滥用银行贷款进行股票投机,虚假证券及欺诈行为比比皆是,股市失去控制,终于爆发了历史上的第一次股市大崩溃。股价一泻千里,银行及企业纷纷倒闭,商店停业,酿成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
美国联邦政府于1933年开始干预证券市场,制定了一系列具有经典性意义的证券法。其中包括:《1932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9年的《信托条例》,以及1940年《投资顾问法》和《投资银行法》等。这些法律为美国证券市场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的管理体制,为美国发展成世界最大的证券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并为集中立法管理证券市场提供了典范。但是,随着金融工具,交易手段的增多以及先进技术运用于证券市场,美国证券市场的立法和交易手段已经不能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1987年10月19日终于再度爆发了波及全球的股票危机。
美国证券市场由四个等级的市场组成,一级市场是证券的发行市场;二级市场是发行证券的流通市场,主要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场外市场进行;三级市场是已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四级市场是投资者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宗股票交易的市场。
美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特点:
❶投资银行在美国证券发行市场上占重要地位。
❷场外交易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占很大比重。
❸证券发行市场人员复杂,但等级严格、专业清楚。
债券市场是美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外国政府募集资金的重要场所。其债券有四大类:公司债、美国各州政府债券、联邦政府债券和外国政府债券。
美国证券投资公司根据《投资公司法》设立,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并接受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其中,美林证券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经纪商,芬纳证券投资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从事长期金融投资业务的公司。美国有各种证券交易所14家,纽约证券交易所是美国和世界最大的,美国股票交易所是第二大证券交易所,芝加哥商会交易所是世界上最早、最大的期权交易市场。
美国实行证券市场集中立法管理,政府依据国家法律,积极参与证券市场的管理活动。证券立法分为联邦政府立法、州政府立法和交易所规章三级。美国证券管理机构与证券立法相适应,分级设立。全国性证券管理机构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