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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FRS)

负责履行美国中央银行职责。根据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条例》于1914年成立。该系统主要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等组成。主要职责有:制定并负责实施有关的货币政策;对银行机构实行监管,并保护消费者合法的信贷权利;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向美国政府、公众、金融机构、外国机构等提供可靠的金融服务。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又称“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简称“美联储”。美国的中央银行系统。1914年成立。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没有建立自己的中央银行系统。当时美国有3700多家国民银行,它们都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利,货币供应极其混乱。1913年,国会通过了《联邦储备法》,根据这一法律,全国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每区设立1个联邦储备银行。为了协调12个联邦储备银行的活动,在首都华盛顿建立了最高联邦储备局(后改名为“联邦储备委员会”),作为联邦储备银行的决策机构,同时还设立了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至此,美国中央银行体系便产生了。联邦储备系统几经改革,不断发展和完善,其中最重大的改革是20世纪30年代公布银行条例和1980年国会通过《1980年缓和对存款机构的管理与货币管制法》(新银行法)。20世纪30年代的改革,旨在扩大联储的权力,加强对银行业的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内容是: 于1933年和1935年分别颁布了两个银行条例,撤销了联邦储备局而设立新的联邦储备委员会,用法律形式明确了联邦储备委员会的职权,联邦储备委员会有权调整会员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并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20世纪80年代的新银行法进一步加强了联邦储备委员会在金融领域中的作用,并在金融机构运用资金等方面放松了管制。其主要内容是:逐步取消联邦储备委员会对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所有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向联邦储备委员会缴纳存款准备金,提高参加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金融机构所缴纳保险费的限额,放宽对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限制。联邦储备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任期14年。主席和副主席由总统任命,任期4年。联邦储备银行是执行货币政策的机构,股本由其所在区会员银行认购,但后者无控制权。从所有制来说,它不是国家所有,但由于它执行发行货币、代理国库、制定货币政策、管理金融等职能,盈余的80%以上都上缴财政部,所以它是中央银行。12家联邦储备银行是其所在地区的中央银行。联邦储备银行可在其区内设立自己的分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联邦储备系统内部制定政策的中心部门,该委员会由7名联邦储备委员会委员和5名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组成。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也是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主席。根据联邦法律,在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必须参加联邦储备系统,成为会员银行。另外,根据各州法律,在各州注册的州银行可自愿申请加入联邦储备系统。联邦储备系统的组织结构虽与世界各国的中央银行不同,但基本职能是一致的,即它是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其主要职能是执行货币供应量政策、贴现政策、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公开市场操作。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美国的中央银行。根据1913年 《联邦储备条例》 于1914年成立。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没有建立自己的中央银行,美国的国民银行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当时有3700多家国民银行,货币供应极其混乱。改革货币银行制度迫在眉睫。1913年国会通过了 《联邦储备条例》,根据这一条例,全国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每区设立1个联邦储备银行,为了协调12个联邦银行的活动,在首都华盛顿建立了最高联邦储备局 (后改名为联邦储备委员会),作为联邦储备银行的决策机构,至此,美国中央银行体系便产生了。后来随着美国的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联储系统几经改革,不断发展和完善。最重大的两次改革是20世纪30年代公布银行条例和1980年国会通过 《1980年缓和对存款机构的管理与货币管制法》(通常称为《新银行法》)。30年代的改革,旨在扩大联储的权力,加强对银行业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内容是于1933年和1935年分别公布了两个银行条例,撤销了联邦储备管理局,设立新的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 用法律形式明确了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职权; 联邦储备委员会有权调整会员银行的法定准备金; 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80年代的新银行法进一步加强了联储在金融领域中的作用,并对金融机构运用资金等方面放松了管制。主要内容是: 逐步取消联储对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 所有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向联储缴纳存款准备金; 提高参加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金融机构所缴纳保险费的限额; 对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限制放松。
经过多年的发展,一个由联邦储备理事会和12家联邦储备银行及数千家会员银行组成的较完整的中央银行体系已在美国形成。体系内还设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❶联邦储备理事会。该理事会设在华盛顿,是联邦政府机构,是整个联邦系统负责全面政策的最高决策机关。该理事会由7名理事组成,任期14年,由总统商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主席和副主席由总统任命,任期4年。
❷联邦储备银行。是执行货币政策的机构。股本是其所在区会员银行认购的,但无控制权。从所有制来说不是国家所有,但由于它执行发行货币,代理国库,制定货币政策,管理金融等职能,盈余的80%以上上缴财政部,所以它是中央银行一12家联邦储备银行的每一家都是其所在地区的中央银行。储备银行可在其区内设立自己的分行。
❶负责货币发行,调节货币流通;
❷控制银行业的准备金;
❸办理再贴现和抵押贷款业务;
❹利用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和利率政策干预国家经济;
❺设立“防险中心”,对各银行实行贷款管制和直接行政监督;
❻对各银行实行外汇管制,调整外汇牌价和外汇供求,以影响意大利的国际收支。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the US

美国的中央银行。根据1913年《联邦储备条例》于1914年成立。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没有建立自己的中央银行,美国的国民银行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当时有3700多家国民银行,货币供应极其混乱。改革货币银行制度迫在眉睫。1913年国会通过了《联邦储备条例》,根据这一条例,全国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每区设立1个联邦储备银行,为了协调12个联邦银行的活动,在首都华盛顿建立了最高联邦储备局(后改名为联邦储备委员会),作为联邦储备银行的决策机构,至此,美国中央银行体系便产生了。后来随着美国的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联储系统几经改革,不断发展和完善。最重大的两次改革是20世纪30年代公布银行条例和1980年国会通过《1980年缓和对存款机构的管理与货币管制法》(通常称为《新银行法》)。30年代的改革,旨在扩大联储的权力,加强对银行业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内容是于1933年和1935年分别公布了两个银行条例,撤销了联邦储备管理局,设立新的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用法律形式明确了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职权;联邦储备委员会有权调整会员银行的法定准备金;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80年代的新银行法进一步加强了联储在金融领域中的作用,并对金融机构运用资金等方面放松了管制。主要内容是:逐步取消联储对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所有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向联储缴纳存款准备金;提高参加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金融机构所缴纳保险费的限额;对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限制放松。
经过多年的发展,一个由联邦储备理事会和12家联邦储备银行及数千家会员银行组成的较完整的中央银行体系已在美国形成。体系内还设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❶联邦储备理事会。该理事会设在华盛顿,是联邦政府机构,是整个联邦系统负责全面政策的最高决策机关。该理事会由7名理事组成,任期14年,由总统商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主席和副主席由总统任命,任期4年。
❷联邦储备银行。是执行货币政策的机构。股本是其所在区会员银行认购的,但无控制权。从所有制来说不是国家所有,但由于它执行发行货币,代理国库,制定货币政策,管理金融等职能,盈余的80%以上上缴财政部,所以它是中央银行——12家联邦储备银行的每一家都是其所在地区的中央银行。储备银行可在其区内设立自己的分行。
❸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联邦储备系统内部制定政策的中心部门。该会由7名联邦储备理事会理事和5名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组成,联邦储备理事会主席也是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主席。
❹会员银行。凡根据联邦法律在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必须参加联邦储备系统作为会员银行。另外,根据各州法律在各州注册的州银行可自愿申请加入联邦储备系统。
联邦储备系统虽然组织结构与世界各国中央银行不同,但基本职能是一致的,即,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主要职能是执行货币政策。采用的手段主要有:调节控制货币供应量;贴现政策;存款准备金制度及公开市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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