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产业标准分类法
美国联邦政府从1941年开始实施的对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规定的标准分类。为了保持与各个产业部门所发生的变革同步发展,这套分类由制定部门管理和预算局不断修订。美国 “标准产业分类手册”每五年出版一次。目前美国的标准产业分类基本上是按照1972年制定的方法编制的。它把全部经济活动共分为450多个部门,其“大类”和 “主要类组”的分类情况如下:
SIC分类号 | 产业部门名称 |
01~09 10~14 | 农业、林业和渔业。 采掘业,其中包括金属矿开采(10);采 煤(11、12);原油和天然气开采(13)及 其他非金属矿开采(14)。 |
15~17 20~39 | 建筑业。 制造业,其中包括“非耐用品”和“耐用 品”制造各10个主要类组。 非耐用品制造业:食品(20)、烟草 制品(21)、纺织品(22)、服装和其他织 物(23)、纸和纸品(26)、印刷和出版 (27)、化工产品(28)、石油和煤炭制品 (29)、橡胶和塑料制品(30)、皮革和皮 革制品(31)。 耐用品制造业:木材和木制品(24)、 家具和室内装置(25)、石、陶瓷和玻璃 制品(32)、金属冶炼(33)、金属加工 (34)、电器以外的机械制造(35)、电气 和电子设备(36)、运输设备(37)、仪器 仪表(38)、其他制造业(39)。 以上四大类属于“提供产品的部 门”。 |
40~49 | 交通运输业(40~47)、通讯业(48)、公 用事业(49)(包括电力、煤气和自来水 等)。 |
50~59 | 批发业(50~51)和零售业(52~59)。 |
60~67 70~89 | 金融、保险和不动产业。 服务业。主要包括:旅馆(70)、个人服 务(72)、企业服务(73)、汽车修理和服 务(78、79)、各种修理店(76)、娱乐和 消遣服务(78、79)、保健(80)、法律服 务(87)、教育(82)、社会服务和其他服 务(83~89)。 |
91~93 | 政府部门。 以上五大类属于“提供劳务的部 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