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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罗马尼亚宪法与法律委员会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罗马尼亚宪法与法律委员会

罗马尼亚大国民议会的常设委员会。1965年宪法第53条规定,为了对法律的合宪性实行监督并为通过法律进行准备工作,大国民议会选举产生宪法与法律委员会。不是大国民议会代表的专家也可以被选入宪法与法律委员会,但人数不得超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3。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就法律的合宪性提出报告或意见。它按照大国民议会的工作规划审查含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长会议做出的决议。同大国民议会其他常设委员会一样,宪法与法律委员会根据大国民议会或国务委员会的委托,听取国家机关、最高法院和检察院领导提出的工作报告,并听取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或执行局主席的工作报告。同时对上述机关贯彻执行和保证法律实施的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它也可以就一些重大问题向大国民议会或国务委员会提出报告、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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