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罗斯福“新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罗斯福“新政” 罗斯福“新政”New Deal1933年3月4日弗兰克林·德兰诺·罗斯福1882~1945任美国总统后,为摆脱严重的经济危机,加强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而采取的一列系新的社会经济政策。经国会通过总统颁布的有:《全国产业复兴法》、《全国劳工关系法》、《社会保障法》、《农业调整法》、《银行法》、《田纳西河流域发展法》、《紧急救济法》等20多项重要法令。罗斯福新政的重要内容是:(1)由政府增拨巨款和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等,加强货币信贷管理,恢复和维持银行信用,整顿和重建财政金融体制。(2)通过政府给予工商业大量贷款和津贴,对生产和流通进行控制和调节,限制工业生产规模,防止盲目发展,调整经济关系。(3)用政府奖励和补贴的办法,压缩耕地面积,销毁过剩农畜产品以缓和农业生产过程的危机。(4)政府兴办大规模的公共工程和提供失业救济等,增加就业人数,提高社会购买力,刺激社会需求的增长,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5)放弃金本位制,实行美元贬值,以加强美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同时,还建立了“金融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全国复兴总署”、“农业调整署”、“联邦紧急救济署”等机构,负责实施新政的有关政策。新政共花350亿美元,对于缓和阶级矛盾,复苏美国经济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大大加速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国家产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由于保守势力的反对,以“遵宪”名义,分别于1935年5月27日和1936年1月6日先后废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新政宣告结束。 ☚ 国家安全条款 美国白银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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