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缶Fǒu现行较罕见姓氏。今山西多此姓。太原、大同、阳泉、临汾、朔州、忻州、介休等地均有分布。汉族姓氏。《山西人口姓氏大全》 亦收载。未详其源。(按: 缶,古代之瓦器。此当指物为氏。) 缶fǒu古樂器。李尤《平樂觀賦》:“龜螭蟾蜍,挈琴鼓缶。” 缶 缶fǒu作乐时供敲击的瓦器。《陈风·宛丘》三章: “坎其击缶,宛丘之道。”《鲁诗》说:“缶者,瓦器,所以盛浆,鼓之以节歌。”《尔雅·释器》: “盎谓之缶。”郭璞注:“盎,盆也。”孙炎曰:“缶,瓦器。”孔《疏》:“缶是瓦器,可以节乐,若今击瓯又可以盛水盛酒,即今之瓦盆也。”宛丘,陈国都城丘名,为陈人游乐之地。 ☚ 朱襮 行枚 ☛ 缶读音f·ou(ˇ),为ou韵目,属ou—iu韵部。方久切,上,有韵。 上一条: 鴀 下一条: 缹 ![]() ![]() 缶fou❶一种大腹小口的瓦器。李商隐《行次西郊作》诗:“浊酒盈瓦~。”(盈:充满。)《国语·鲁语下》:“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穿井:打井。获:得到。) 缶fǒu❶古代一种盛酒的瓦器,大腹小口,有盖。 缶fǒu❶ 古代的一种瓦器,口小肚子大,用来盛水或者酒。 缶汲器。《易·比》: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鄭玄注: “井之水,人所汲用缶。缶,水器。”(《通德堂經解》) 古代名物 > 禮俗類(上) > 禮尚部 > 酒器 > 缶 缶 fǒu 亦稱“盎”。古器物,即盆。用以盛酒,亦作樂器敲擊之。口微敛,腹大,圈足,容量大小不等。一般爲陶製,亦有銅製者。《爾雅·釋器》:“盎謂之缶。”郭璞注:“盆也。”《易·坎》:“樽酒,簋貳,用缶。”《禮記·禮器》:“五獻之尊,門外缶,門内壺。”孔穎達疏:“缶,尊名也。列尊之法,缶盛酒在門外。”《說文·缶部》:“缶,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歌。”《漢書·楊惲傳》:“酒後耳熱,仰天擊缶,而呼烏烏。” 缶 (《三才圖會》) 古代名物 > 科技類 > 度量部 > 容量單位(附) > 缶 缶 fǒu 容量單位名。容十六斗,一說四十斗,一說三十二斗。《小爾雅·廣量》:“藪二有半謂之缶。”胡承珙義證:“舊注:‘四斛也。’案此‘有半’二字疑衍。十六斗曰藪,二藪爲三斛有二斗,二缶則六斛有四斗,正與鍾數合。……《御覽》八百三十引作‘藪二謂之缶’是也。”《國語·魯語下》:“其歲,收田一井,出稯禾、秉芻、缶米,不是過也。”韋昭注:“缶,庾也。《聘禮》曰:‘十六斗曰庾。’” 古代名物 > 樂舞類 > 擊樂器部 > 板鐸鐃缶 > 缶 缶 fǒu 古盛水或酒之瓦制容器,後亦叩之以作樂器用。其狀似盎,圓腹,汹,有蓋,兩肩上有環耳。《彙苑詳注》載其形制:缩尺有六寸,衡四寸四分,深三寸,下狹,容二斗。或云古時以四杖擊之。盛行於春秋、戰國。秦人多擊之以節歌。唐時仍沿用,宋以後已少見。《易·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詩·陳風·宛丘》:“坎其擊缶,宛丘之道。”秦·李斯《上書秦始皇》:“夫擊甕叩,彈筝搏髀,而歌呼嗚嗚快耳者,真秦之聲也。”按,同“缶”。《舊唐書·音樂志二》:“缶,如足盆,古西戎之樂,秦俗應而用之。其形似覆盆,以四杖擊之。秦、趙會於澠池。秦王擊缶而歌。”參閱《三才圖會·器用三》。 缶fǒu〖名词〗 缶fǒu❶ 汲水或盛流质的瓦器。《左传·襄公九年》:“具绠~,备水器。”(绠gěng:汲水用的绳子。)柳宗元《捕蛇者说》:“吾恂恂而起,视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 缶*fouF3BE 壶具 壶具壶(茶~;油~;提~;铜~;玉~) 缶 盂(水~;痰~) ☚ 盘子 筒具 ☛ 用具 用具器(器具;器物;器件;器用;竹~) 具(家具;行~;教~;量~;玩~) 家伙 家事 家活 家生 家什 另见:家具 器具 工具 ☚ 用具 清扫用具 ☛ 酒具 酒具酒器 玉海 红螺 觥盂 雷樽 雷罇 壶觞 ☚ 饮具 酒杯 ☛ 打击乐器 打击乐器梆(梆子;南~) 简(简板;简版) 木鱼 拊搏 ☚ 打击乐器 钟 ☛ 〖缶〗 粵 fau2〔粉狗切〕普 fǒu ❶ 通「缻」,盛酒的瓦器,見第 179頁「缻」字條。許慎《說文解字》:「〜,瓦器。所以盛酒。」陳壽《三國志.吳書.孫靜傳》:「頃連雨水濁,兵飲之多腹痛,令促具甖〜數百口澄水。」(甖【粵 aang1〔丫耕切〕普 yīng】〜:盛水的容器。)❷ 通「缻」,樂器名稱,見第 179 頁「缻」字條。 缶 缶fou古代打击乐器。《诗·陈风·宛丘》已有“坎其击缶”的记载。《毛诗正义》注:“盎谓之缶。”疏云: “郭璞曰,盎,盆也。此云‘击缶’,则缶是乐器。”《说文解字》:“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渑池会,秦王使赵王鼓瑟,相如使秦王击缻(即缶)。同书《李斯列传》:“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宋陈旸《乐书·乐图论》: “缶之为器,中虚而善容,外圆而善应,中声之所自出者也。”又曰:“昔者西戎用缶以为乐,党项国亦击缶焉。”这是产生早而流传时间较长的一种乐器,后代有所发展变化。 ☚ 铜拔 拍板 ☛ 缶 缶fou古代打击乐器。《诗·陈风·宛丘》已有“坎其击缶”的记载。《毛诗正义》注:“盎谓之缶。”疏云: “郭璞曰,盎,盆也。此云‘击缶’,则缶是乐器。”《说文解字》:“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渑池会,秦王使赵王鼓瑟,相如使秦王击缻(即缶)。同书《李斯列传》:“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宋陈旸《乐书·乐图论》: “缶之为器,中虚而善容,外圆而善应,中声之所自出者也。”又曰:“昔者西戎用缶以为乐,党项国亦击缶焉。”这是产生早而流传时间较长的一种乐器,后代有所发展变化。 ☚ 铜拔 拍板 ☛ 缶 缶中国古代击乐器。古有八音,缶为其一,属于土类。其形为带腿的瓦盆,或如覆盆。中空而外圆,用四杖击奏,以控制歌曲的节拍。据传,尧舜之时,有击壤而歌者,即指此。多流行于关陕一带,所谓“秦人鼓之以节歌也”。战国时,秦、赵相约渑池之会,赵国蔺相如即请秦王击缶为乐。此后,相沿不绝,至党项立国,西北一带仍流行击缶之乐。在唐代,击缶之乐有所发展。永泰年间(765—766),司马滔向唐代宗进献“广平乐”,其中即有八缶,为一套,可奏出黄钟一均声之高低不同音律。 ☚ 编钟 埙 ☛ 缶 缶古代容量单位。《国语·鲁语》:“出稷禾,秉刍,缶米。”韦昭注: “缶, 庾也。”《仪礼·聘礼》由: “十六斗曰庾。”《孔丛子》: “釜二有半谓之䉤,䉤二有半谓之缶,缶二谓之钟。”缶原为口小腹大的盛物陶器。 ☚ 参 秉 ☛ 缶fǒu ❶ [书] (肚大口儿小的瓦器) an earthen jar;an amphora-like jar 缶(1)地名。见包山楚简177简。地望不详。(2)盛酒或水的铜制器皿。由西周晚期的罍或瓿演变而来,沿用至战国晚期,是楚系铜器中常见的器类。主要有三种形制:❶浴缶或盥缶,小口广肩收腹平底,肩部二鋬,或系提链,肩饰一周圆涡纹。整体显矮胖。 缶fǒ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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