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药物的药性
维吾尔药物中的药性,系指根据药物作用于机体后发生的不同反应和疗效而决定的药物属性。这种药物的属性,维吾尔医学称药物的气质,又称药物的性质,简称为药性。维吾尔医学认为,药物的药性不但分为热、湿、寒、干4种,而且相当部分的药物具有混合的药物属性,即:干热、湿热、湿寒、干寒。一部分药物的药性为平和,即平。
热性药 凡是热性的药,具有生热、祛寒的功能,适用于非体液型寒性病证和非体液型湿寒性、干寒性的寒性偏盛病证;或体液型黏液质(湿寒)性和黑胆质(干寒)性的寒性偏盛病证。
湿性药 凡是湿性的药,具有生湿、润燥的功能,适用于非体液型干性病证和非体液型干热性、干寒性的干性偏盛病证;或体液型胆液质(干热)性和黑胆质(干寒)性的干性偏盛病证。
寒性药 凡是寒性的药,具有生寒、清热的功能,适用于非体液热性病证和非体液型干热性、湿热性的热性偏盛病证;或体液型胆液质(干热)性和血液质(湿热)性的热性偏盛病证。
干性药 凡是干性的药,具有生干、燥湿的功能,适用于非体液型湿性病证和非体液型湿热性、湿寒性的湿性偏盛病证;或体液型血液质(湿热)性和黏液质(湿寒)性的湿性偏盛病证。
干热性药 凡是干热性的药,具有生干生热、燥湿祛寒的功能,适用于非体液型湿寒性病证或体液型湿寒(黏液质)性病证。
湿热性药 凡是湿热性的药,具有生湿生热、润燥祛寒的功能,适用于非体液型干寒性病证或体液型干寒(黑胆质)性病证。
湿寒性药 凡是湿寒性的药,具有生湿生寒、润燥清热的功能,适用于非体液型干热性病证或体液型干热(胆液质)性病证。
干寒性药 凡是干寒性的药,具有生干生寒、燥湿清热的功能,适用于非体液型湿热性病证或体液型湿热(血液质)性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