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配部管物资按照分工管理权限,凡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平衡分配的物资,称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简称统配物资;由国务院各部平衡分配的物资,称国务院各部管理物资,简称部管物资。把两者合起来,简称为统配部管物资。这类物资,按军内管理分工要求,又划分为通用统配部管物资和专用统配部管物资两部分。凡属军队各部门、各系统都使用的统配部管物资,称为通用统配部管物资。这部分物资,由军内各级物资部门归口管理,并负责申请、分配和供应。属军队一个部门、一个业务系统、一个军兵种使用的,或者使用范围较广,但在军内已指定归口部门进行管理的统配部管物资,称为专用统配部管物资。这部分物资,由总部、军兵种主管业务部门直接归口向国家申请,并负责分配和供应。 统配部管物资简称“统配材料”。是国家统一分配的工业产品。如钢材、木材、水泥等。在编制地区材料预算价格时,按国家计委规定的统一出厂价格(调拨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