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管性管理体制
指由财政部门统管金融市场活动,这一体制以日本为典型。日本原来也设有证券交易委员会,但1950年修改法案后由日本大藏省证券局负责制订证券市场管理的政策,对证券市场参加者进行监督和指导,特别是负责有关证券法令的执行和监督。大藏大臣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责任,如成立证券公司并进而设立证券交易所都必须经大藏大臣批准;证券交易所必须是非盈利的法人组织,发行有价证券的价值超过1亿日元,必须向大藏大臣提交申报单。日本证券管理体制的另一个特点是,在日本从事证券交易的机构大多是有资格会员(交易所会员)组成的证券公司。投资者所接触的是证券公司的非代表个人的经纪人,证券公司又和全国8家证券交易所联系。日本证券交易所是非盈利法人组织,大多采用会员制。由于证券交易公开不够,加上对证券管理的约束机制不强,因此,日本常出现证券的内幕交易等丑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