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效益第一规律
“基本建设绝对效益第一规律”的简称。基本建设经济规律体系构成之一。它要求基本建设的个别效益和局部效益必须服从和不违背基本建设的国民经济总效益。它根源于基本建设效益本质特征的宏观性、长远性和社会主义经济效益的全局性。这条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基本建设中的预期效益、建设效益、使用效益内部各层次的评价与考核,都必须以基本建设所能获取的国民经济全局的总效益为基本出发点和最终标准,即绝对效益必须第一。其基本要求是,基本建设项目或建设单位的个别效益、部门和地区基本建设的局部效益,应当服从并积极促进基本建设的国民经济总效益。遵循基本建设绝对效益第一规律,能够有效地防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发生,减少建设领域中全局性的损失浪费,较好地保证基本建设宏观效益的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