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帐法
以“借”、“贷”为记帐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帐规则的一种复式记帐法。 资本主义经济借贷记帐法的记帐公式为:资产=负债+资本。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借贷记帐法的记帐公式为:资金占用=资金来源。 在借贷记帐法下,资金占用和支出(或资产和费用)帐户,以“借”方反映资金占用的增加和支出的发生,以“贷”方反映资金占用的减少和支出的结转;资金来源和收入(或负债和收益)帐户,则以“贷”方反映资金来源的增加和收入的发生,以“借”方反映资金来源的减少和收入的结转。 记帐时,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帐户中,分为借方和贷方,用同等金额,作成对立而又统一的记录。 借货记帐法于13世纪创始于意大利,约经200年的逐步完善。到15世纪,形成比较完整的复式记帐法。 嗣后,相继传入世界各国,被广泛采用。20世纪初,借贷记帐法由日本传入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