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论法国文学家狄德罗(1713—1784)的文艺批评著作。写于1765年。在这部著作里,狄德罗阐明了自己的艺术伦理思想。他认为,真善美是统一的,“真、善、美是些十分相近的品质。在前面的两种品质之上加以一些难得而出色的情状,真就显得美,善也显得美”,艺术家必须努力追求这种统一。扬善惩恶是艺术家的责任。“画家在画室的门上应该大书: ‘室内有一双眼睛,为不幸人洒同情之泪”,“使德行显得更为可爱、恶行更为可憎、怪事更为触目”,这是一切正派艺术家的意图。艺术家必须探索人生,“从各个方面去研究人生的幸福与苦难”(伍蠡甫等编《西方文论选》上卷第381—395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只有这样,艺术品才具备摄人的力量。经验加研究,是艺术家必具的两项先决条件。狄德罗的伦理思想前后一贯,始终奉行“为道德而艺术”的信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