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改组
中国在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全行业公私合营后,许多资本主义工商业亟需改造,但无论是资本家或是国家,都无力拿出大量资金来满足需要,于是,国家根据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的原则,对现有工商企业进行必要的撤并,联营或迁移; 在方便群众并保持原有经营特色的前提下,调整商业网点; 根据国家需要,统一调配企业的设备、资金、技术和劳动力; 在合营企业内部,按社会主义经营管理方法实行各种制度的改革。上述措施改变了原来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分布不合理的状态,使之趋于合理。经济改组在1956—1957年是在公私合营企业范围内进行的,1958年以后则打破企业、行业以及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的界限,统一规划,统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