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决定论jīng jì jué dìng lùnэконом зм经济决定论西方犯罪学家关于犯罪原因的一种犯罪社会学理论。研究家庭经济环境对犯罪的影响的最早理论学说。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犯罪学家坦纳鲍姆和荷兰犯罪学家邦格。邦格在《犯罪与经济条件》一书中认为,在原始社会,生产是为了消费而不是为了交换。由于生产力落后,没有剩余的生产财物,所以财产和财富都不存在。人对财富没有 “自私”可言,因此不存在犯罪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人只注意自己,因而导致自私自利,“导致经济上贫困的社会现象,导致了犯罪的产生”。他强调经济贫困是产生犯罪的原因,“经济条件对犯罪所起的作用是极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坦纳鲍姆认为,美国所有的犯罪都是由于社会提供的便利条件造成的。“如果我们想改变社会上的犯罪数量,我们就必须改变这个社会”,因为“犯罪是社会的产物”。经济决定论的观点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也受到一些西方犯罪学家的批评,认为经济决定论是一种“片面的看法”,在减少或消灭了贫困地方,犯罪也不见得减少,经济条件富裕的阶层也容易产生诈骗、淫乱等方面的犯罪。 经济决定论economic determi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