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设计原则
组织类型可以因各种具体情况变化多种多样,组织设计方法也有很多种,但组织设计的一些基本原则必须遵循。这就是:
(1) 任务目标原则。组织设计是实现管理目标,完成企业战略任务的手段,组织设计必须为实现企业目标服务,这是一切设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企业任务、目标发生变化时,组织机构必须作相当调整和变革,以适应任务、目标的需要,例如: 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原有组织机构必须相应改革、配合改革目标的实现。
(2) 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原则。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分工越来越细,协作也越来越重要,在组织设计中要十分重视横向协调问题,主要措施有:
❶实行系统管理,把职能性质相近或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归类,作为管理子系统,每个子系统有一个管理者,负责协调子系统内的矛盾,总经理负责协调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
❷制定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间信息传递及相互协作的要求和责任。
❸设立一些必要的委员会及会议来实现协调。
❹创造协调的环境,重视企业文化的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全局观念,增加相互之间的共同语言。
(3) 指挥统一的原则。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保证行政命令和生产经营指挥的集中统一,为此,在机构设置上必须实行一人负总责,负有全权指挥权,避免多头领导和无人负责现象。正职与副职之间是上下级关系。各个管理层实行逐级指挥、逐级负责制,一般情况下不应越级指挥。参谋职能人员是同级指挥员的参谋、助手,对下级只有业务指导权和监督权,而无指挥权,从而避免多头指挥。
(4) 有效管理幅度原则。由于受个人精力、知识、经验等条件的局限,管理者能有效实行领导的直属下级人数是有一定限度的。同时,有效管理幅度也不是一个固定值,它受职务的性质、干部的素质、职能机构健全与否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进行组织设计时,领导人的管理幅度应根据上述原则权衡考虑。
(5)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应强调以下三点:
❶责权利相结合,相适宜,是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发挥管理职能的必要前提,要作到这一点,必须注意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一管理层次、部门、岗位的权力、责任。
❷赋予管理者的权力与责任要相对应。既要防止有责无权,责任制形同虚设; 又要防止有权无责,官僚主义横行。
❸责任制贯彻落实,还必须同相应经济利益挂起钩来,使管理者尽责用权具有必要的动力机制。
(6)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设计时,既要有必要的权力集中,又要有必要的权力分散,两者缺一不可。集权是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有利于保证企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利于人力、财力、物力的合理分配与使用。而分权则是调动下级积极性、主动性的必要组织条件,合理分权有利于基层根据实际情况迅速而正确地作出决策,也有利于上层领导集中精力抓大事。因此,集权与分权是相辅相成的,是矛盾的统一。但企业在具体执行这一原则时,哪些权力应当集中? 哪些应分散? 集权与分权应达到什么程度? 应作具体分析。不同单位在处理集权和分权的关系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特点,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因单位而宜。同时,同一单位在不同时期、不同外部环境影响下,集权、分权的程度也应有所不同。
(7) 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企业运营过程中,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条件都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求组织机构在变化的形势面前能保持正常运转,同时又要能及时根据变化的目标对组织机构作出相应的调整。为此,需要在组织中建立明确的指挥系统、权责关系及规章制度; 同时又要求选用一些具有较好适应性的组织形式和措施,使组织在变动环境下,具备内在的自动调节机制。
(8) 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分设的原则。监督机构要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就必须相对独立,只有这样,才能不受执行机构的影响和干扰。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实行有效的控制,防止行为与目标之间发生偏差。
(9) 精减机构的原则。即企业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应当在保证完成任务目标的前提下,力求紧凑和精干,机构越简单越好,人员越少越好。
组织设计原则
从长期实践中概括出来的,进行组织设计必须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资本主义管理学家厄威克曾比较系统地归纳了古典管理学派泰勒、法约尔、韦伯等人的观点,提出8条指导原则,即❶目标原则,
❷相符原则,
❸职责原则,
❹组织阶层原则,
❺管理幅度原则,
❻专业化原则,
❼协调原则,
❽明确性原则。美国管理学家孔茨等,在继承古典管理学派的基础上,提出了健全组织工作的十五条基本原则:
❶目标一致原则,
❷效率原则,
❸管理幅度原则,
❹分级原则,
❺授权原则,
❻职责的绝对性原则,
❼职权和职责对等的原则,
❽统一指挥的原则,
❾职权等级的原则,
❿分工原则,(11)职能明确性原则,(12)检查职务与业务部门分设的原则,(13)平衡的原则,(14)灵活性原则,(15)便于领导的原则。以上各项原则可以归纳如下:
❶任务、目标原则。
❷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原则。
❸指挥统一的原则。
❹有效管理幅度的原则。
❺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❻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❼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
❽执行和监督机构分设的原则。
❾精简机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