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组织形式
在中国农村信用合作发展的初期,有三种组织形式: ❶ 农村信用合作社。它是信用合作的高级组织形式,具有完整的组织与管理体系,制订有信用合作社章程,按照社章规定由社员实行民主管理,从事业务经营,支援发展农村经济。 ❷ 供销合作社附设的信用部,属供销合作社的组成部分,单独经营,单独核算,从事供销合作社社员间的资金余缺调剂。 ❸ 信用互助组。它是初级的资金互助组织形式。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二三十户农民自愿联合组成,订有简明的信用互助公约,民主选举组长,掌管全组事宜。在农村信用合作大发展的历程中,后两种组织形式都先后转化为信用合作的高级组织形式,即信用合作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