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四年经济建设计划1969年至1972年台湾经济建设计划。台湾国民党当局“经合会”综合整个计划的设计工作。1968年8月20日公布。计划包括总体计划与部门计划。计划重点是扩充基本建设,发展农业工业,拓展国际贸易以及加强社会建设。确定主要目标:(1)计划期间,经济增长率为7%,国民生产总值由1476亿余元新台币增加到1940多亿元;(2)充分运用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使每年物价水准上升不得超过2~3%,以维持经济稳定;(3)加强推行职业教育及技艺训练,并以建立技术多的劳力密集工业等方式,提高劳工素质,并增加就业机会,使就业人数平均每年增加约17.1万人,年增加率为3.6%;(3)全力拓广国际市场,扩大输出,平均每年最低应保持12.5%的出口增加率;(5)扩建电力、运输及港埠等基本经济设施,以配合经济发展需要,其中电力平均年增加率为12.8%,交通运输业增加率为7.4%;(6)加强工业研究发展,促进重工业及高级工业的建立,并加强资源勘探、开发与有效利用,以改善工业结构加速工业化,平均每年工业增长率应最低达到9.2%;(7)加强农业科学研究, 以达到农业工业化、科学化,农业生产平均每年增加4.4%。本计划共需投资约1952.61亿元新台币。其中农业投资180亿元,工业677.83亿元,交通运输业284.1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