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省级农业管理机构 第二节 省级农业管理机构浙江省省级农业管理机构有: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产局,浙江省乡镇企业局,浙江省土地管理局,浙江省气象局。 ☚ (二) 业务厅局 一、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
一、中共青海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二、青海省农业厅/三、青海省畜牧厅/四、青海省水利厅/五、青海省林业局/六、青海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七、青海省气象局 ☚ 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6年10月—1997年12月) 一、中共青海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 ☛
一、陕西省农业发展办公室/二、陕西省农业厅/三、陕西省林业厅/四、陕西省水利厅/五、陕西省乡镇企业局/六、陕西省土地管理局/七、陕西省气象局/八、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九、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二、专业厅局 一、陕西省农业发展办公室 ☛ 00028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