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国民大会”第三次会议
1998年7月21日在台北召开。会议采用“一次会议、两阶段”方式进行。第一阶段会议时间预定为一个月,主要以听取李登辉 “国情报告”,并提供建言,以及修正内规为主; 第二阶段会议预定在12月中旬进行,以行使“监委”及相关人事同意权为主。依照草拟的议事日程,第一阶段会议于7月21日至24日进行预备会议及选举程序委员会; 7月27日至8月1日进行 “国情报告” 及听取“国代” 建言; 8月3日至21 日进行内规修正及处理“国代”相关提案。此次“国大会议”是完成“精省”相关“修宪”工作后的另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年底三大选举前近期岛内政坛的焦点,格外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