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海的开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福建省把水产业作为海洋开发的先导产业,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在作出“大念山海经”的战略决策时,把海的开发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方面来抓, 以渔业经济体制改革为契机, 推进股份合作渔船改革, 加快了渔业资源开发。1985年又提出了“建设两个基地,开拓两个产业”(即建设城镇商品鱼基地、出口创汇基地,开拓外海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业),有效地促进了水产业的发展。进入90年代,特别是“八五”期间,福建的海洋开发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实行了“一个并举、三个结合”(即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增加产量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相结合,发展速度与提高效益相结合),合理调整渔业内部生产结构,促进了水产业的进一步发展。1995年, 省委、省政府又提出“发展蓝色产业,建设海洋大省”的战略决策,将水产业列入全省跨世纪五大支柱产业之一加以培植, 同时赋予了海洋开发以海洋水产、海洋运输、海涂围垦利用、海洋化工、滨海旅游、海岛开发等新的内涵。
改革开放以来, 福建渔业资源开发主要项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