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农民生活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农民生活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农民生活新中国成立前,云南作为一个农业省,虽然资源较多,物产丰富,但由于种种原因,农业总体生产水平十分低下,广大农民的生活极端贫困。 表9-1-1 20世纪30、40年代云南农业主要指标
(续)
护国运动后,云南处于军阀统治和混战中,自然灾害不断,占人口90%以上的农民生活极端困苦。据《续云南通志长编》记载,自民国13年(1924年)以后的五六年内,“云南各地水旱灾频发,饥馑频臻,民难安居,大理等属震灾,迤东等属霜灾,加之外省逃难至云南者繁多,供给不足,米价陡涨”,当时,每斗米价由十余元(当时贷币)上升到三四十元。米运入市,即被抢购一空,甚至有钱也买不到粮食。由于无米下锅,举家服毒自尽,投水而亡的事情,日有所闻,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民国14年(1925年),39个县近9万公顷的粮食作物遭受霜灾、雹灾,受灾农民56.6万户,314.5万人,死亡24.5万人。《昆明县志》记载,昆明县粮食亦不能自给,必须从邻县调入,农民生活是“贫家作苦,计菜二器,饭数盂,日费三四十钱,而腹已果,然岂待过求哉”。直至20世纪40年代末,建立在自给半自给基础之上的云南农业已十分脆弱,由于山多,交通不便,自给不能自足。1920年以前一直净调出粮食的云南省,由1921年起变为净调入,且数量越来越大,解决吃饭一直是最大的问题。农业生产仅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粗放耕作,仅能维持低水平的温饱,提供的商品微不足道。由于社会、自然多种原因,云南农业生产力长期遭受破坏,造成农业凋敝,使大部分农户濒于破产,生活极为困难,加剧了农民的贫困化。广大农民生活水平很低,常处于饥饿状态,衣食住行条件极差,更谈不上享有医疗卫生教育及精神文化生活。 (1)农村的大量耕地被地主、富农所占有。据1951年11月《云南省土地调查报告》的资料,新中国成立前,内地广大农村(特别是汉族地区),土地占有更加集中,占农户人口9%左右的地主富农,占有耕地(包括由他们把持的公田)的70%,而占总农户91%的自耕农、中农、贫雇农,仅占有不到30%的耕地,并且良田好地基本上由地主富农把持。据抗战胜利后对师宗县的调查,“全县可耕地大部分为地主所有,农民所需耕地多系租佃而来,租额甚重,几乎全为主佃各半之分租。耕地所需资金,亦全靠高利贷而来。” (2)农民承受着残酷盘剥。新中国成立前,云南农村的封建剥削主要有:租佃剥削、高利贷剥削、雇佣剥削、利用政治特权的剥削等,其中租佃剥削又包括地租和押金、额外剥削等。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全由农民负担,加之地租很高(据调查,20世纪30年代,全国平均地租占正产物收获量的43.22%,云南一般要占50%~70%),歉收不减租,丰年要加租,榨尽了农民的血汗。沾益县新屯村1949年全村产粮13.1万千克,村中每人平均占有粮食是:地主895千克,富农388千克,贫农143千克,贫农粮食一般不够吃。 (3)农民生活饥寒交迫。由于负担沉重,农民生活状况逐步恶化。师宗县农民“每年辛苦所得,除自耕农勉可自给外,大多数佃农及半自耕农除缴纳地租及偿还借款本息外,已无剩余可言。一般农民收入少,而支出多,生活极为困苦,又无副业收入可资补助。加以各种摊派繁重,半自耕农则被迫出卖仅有的田地,赖以维持。佃农则多有负债而逃亡他乡。”贫雇农家庭一般难以糊口,一年中至少半年得靠“瓜菜代”(包括挖野菜)。农民住房条件很差,许多农民住在十分简陋的茅草房中,甚至栖身岩洞、破庙。农民一件衣服四季穿用,一些边远山区农户的小孩长到10多岁仍没有衣穿。农民家中家具财产少得可怜,贫困户更是家徒四壁。据20世纪40年代对禄丰县的调查,该县气候温和,土地肥沃,水利便利,本应是一个农业生产发达、农民生活较好的县,而实际情况是农民“十之八九皆衣不蔽体,食不饱腹”。 (4)尚处于奴隶制的少数民族农民生活更为凄惨。新中国成立之前,居住于小凉山的宁蒗县彝族约5万人,中甸的藏族和西盟县的部分佤族仍处于奴隶社会,奴隶们既受反动政府的压榨剥削,更受当地土司、头人惨无人道的盘剥。他们终身被奴役,还常被打骂、出卖、关押、残杀,基本上是一群会说话的“活牲口”,生活连牛马都不如。 (5)农民寿命短,死亡率高。由于劳动强度大,营养缺乏,加之云南历史上被称为“瘴疠之区”,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和地方病广为流行,而全省半数以上的县无卫生院,医疗条件极差,健康无保障,农民生了小病无钱治疗,生了大病就只有等死。据1940—1944年对呈贡县的人口普查,男性预期寿命仅为33.8岁,女性为38岁。全省人口死亡率近20%,平均寿命仅为36岁。而在边远山区,农民的死亡率更高,平均寿命也更短。 (6)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农村文盲充斥。1949年,云南省农村教育极为薄弱,边疆、山区基本没有中小学,全省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20%左右,农村更低,勉强能够上学的农村孩子升入中学的极少。全省人口中文盲占85%,农村则更高。 ☚ 第九章 农村经济收益分配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民生活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农民生活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农民生活新中国成立前,贵州农民在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残酷压榨下,生活非常困苦。据郎岱(现在的六枝特区)、纳雍、思南、都匀、湄潭、镇远、正安、兴义8个县(市)44户农民的家计调查,1938年人均纯收入50.9元(按1957年价格计算,下同),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46. 5元,占91. 36%,其他非生产性收入4.4元,占8.64%。1943年在连续4年收入下降的情况下,纯收入才又回升到49元,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占到93.67%。这主要是在抗日战争中,由于地方军阀割据和战乱局面已告结束,省内四大公路干线相继通车,农副产品市场相对扩大,加之国民党政府农业科研机构迁入贵州等等因素,才促进农村经济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1945年以后,因社会动荡,苛捐杂税日益繁重,恶性通货膨胀,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经济濒临崩溃,贵州农村经济走向停滞和萎缩。到1949年,这些农户收入又下降到48. 3元,比1938年下降5. 11%,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下降7.96%。 ☚ 第八章 农村经济收益分配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民收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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