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监察机构工作制度》《税务监察机构工作制度》是专门规范税务监察机构内部工作的规范,是系统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税务监察机构内部的上下间的联系和沟通,全面了解工作情况,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强化指导和管理,促进税务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更好地发挥税务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税收工作服务。其依据是:《税务监察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有关内部组织管理规程。《制度》共有五个方面的内容。 1.请示制度。规定了税务监察机构因工作需要有权请示上级机构,明确了请示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和要求等。 2.检查制度。规定了上级税务监察机构有权对下级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 3.报告制度。规定了报告的内容及部分报告的报送时间要求。 4.统计制度。规定了《全国税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和廉政情况》、《全国税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结案情况》统计表、税务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培训以及其他临时性报表的统计要求和报送的时限。 5.培训制度。明确了培训的原则是下管一级,规定了培训的重点内容和培训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