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量制
春秋战国时期秦国自成体系的量制。据1976年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秦简《效律》,量制单位有升、斗、桶、石四级。商鞅 “平斗桶、权衡、丈尺” , 现存商鞅铜方升是秦孝公十八年(前344 )颁发的标准量器件, 是中国度量衡史上最早的标准量器。其容积为202.15毫升。1967年湖北云梦睡虎地7号秦墓中出土陶量一件,为秦昭襄王五十一年(前256)以前之物, 实测容小米2000毫升。为商鞅升容量的十倍, 当为一斗。秦始皇统一度量衡, 仍以商鞅所平为准。今有秦始皇诏令之量器传世多件。量值大抵相同或相近。《墨子·杂守》记秦汉之际每天食两餐, 食量分五等: 半食, 食五升。参食, 食参升小半升。四食, 食二升半。五食, 食二升。六食, 食一升大半。可知军队分配粮食以斗为单位。现存秦量系列有斗量、半斗量、三分之一斗量、四分之一斗量、升量等, 正是当时分配制度的实物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