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公簋
青铜器。民国六年(1917 年)于今天水市秦州区秦岭乡梨树坡与陇南市礼县红河乡交界处的庙山上出土。通高 19.8 厘米,口径 18.5 厘米 , 圈 足 直 径19.5 厘米,鼓腹最大直径 23 厘米,由体、盖两部分组成。盖顶圆形,上附盘形捉手柄,敞口鼓腹,附兽首长舌形双耳,囤足外撇。盖口沿、器口肩、足等部位均饰弦纹、蟠螭纹,腹下部饰瓦纹。器内和盖内分别铸铭文 51 字和 53 字,同时各有秦、汉时期刻款 9 字。作于秦景公时期(前576—前 537 年)。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

秦公簋
传1921年甘肃天水出土。器内有铭文一百零五字,内容系秦景公(前599—前581年在位)自述,大意是秦国在华下建都,继续了十二代,威名大震, 自己要继承祖先的事业,永远保有四方土地。铭文对研究秦国早期历史有重要价值。(参考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