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爱与教相结合的原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爱与教相结合的原则 爱与教相结合的原则ai yu jiao xiangjiehe deyuanze既要严于管教, 又要热爱孩子, 将二者结合起来,是我国古代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要原则。爱子乃父母之天性, 它首先出自骨肉之情和哺育幼者的自然情感。袁采在《袁氏世范·教子弟》中,阐明了爱子的这一自然情感,他说:“父母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无所不至。盖由气血初分,相去未远,而婴儒之声音笑貌, 自能取爱于人。亦造物者设为自然之理,使之生生不穷,虽飞走微物亦然。”喜爱幼子,是人之常情,还有“望子成龙”与“养儿防老”之意, 自然也包含了对子女成长为一个良才的期盼, 这一切都符合情理。但与此同时,决不可只知爱,不知教,只有纵容,毫无约束,这便不是正当的爱,而是溺爱。溺爱尤其对幼小的孩子,更易发生。对此,袁采在《袁氏世范·教子弟》中,也曾指出:“人之有子,多于婴孺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凌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可见只知溺爱,不加教育,尤其认为孩子年幼,不便责怪,终将造成恶果。教与爱必须很好结合,不能无教而有爱。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十分强调这一原则,认为“父母威严而有慈”,才能使子女“畏惧而生孝”,但如果“无教而有爱”的话, 只能使子女成为为所欲为的逆子,坏习惯养成,父母再忿而捶打他也不会起作用,终将养成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历史上有不少由于溺爱造成恶果的实例。《颜氏家训·教子》篇记载,梁元帝时,有一学子,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引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遭到剖腹抽肠,以血涂鼓的杀身之祸。这样的爱而不教,反而害子。正像明朝吕坤父子所辑《小儿语》和《演小儿语》中所说的:“小儿任情娇惯,大来负了亲心,费尽千辛万苦,分明养个仇人。”“打一下,儿偏疼,说一句,儿偏怨,口噙一个娇儿,送在杀场干看。”根据历史上无数的类似的经验教训,宋代名儒司马光得出“慈母败子”的结论。在《家范·卷三》中,他说:“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故古人有言曰: ‘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一般讲“慈母败子”而不提“慈父败子”,父母同样娇惯子女,而母尤甚。生活中还经常遇到父母教育不一致的事,多为父要管,母要保,这是极为有害的。对此, 古人也有所论述, 应引以为戒。 ☚ 环境影响的原则 均爱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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