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收益分配的道德准则即科研成果收益分配的具体道德要求。科研成果是科研人员劳动的产物,凝结着他们的心血和汗水。因此科研成果的收益分配要公平合理。调节科研成果收益分配的道德准则主要有:(一)要公平地评价每个人的贡献和作用。这是科研成果收益分配的前提和基础。一般说来,每项科研课题都有主要负责人、主要贡献者、一般参加者之分,主要负责人往往是主要贡献者,他们在科研活动中起着主要作用,承担着科研课题分析、拟定、申报和主要部分的突破性研究,是科研活动的核心与支柱;一般参加者是在课题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工作,他们在整个科研成果完成中通常起次要作用。当然,有时也有相反的情况。因而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二)要合理分配科研成果的收益。科研成果收益分配包括精神的和物质的两部分。前者主要指科研成果的社会认定(如授予劳动模范、科研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和署名先后排序等。后者主要指奖金、实物和其他物质待遇的分配等。应根据每个人的实际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反对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三)提倡谦让。科研成果收益分配的合理性是相对的。有时个别人之间的贡献大小难以分得很清楚,一丝一毫都不差。这就需要讲风格、讲奉献、讲友谊,提倡谦让,反对过分计较,以造就良好的科研成果收益分配的道德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