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优先权的道德准则即争取科研成果优先权的具体道德要求。科研成果优先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某个领域、方面获得发现或发明,首先发表论文和著作,或首先申请获准专利所得到的权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争夺科研成果优先权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科研成果优先权的竞争,有助于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造热情,增强他们的创造能力,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它涉及到科学家或发明家个人之间、学派之间、国家之间的荣誉及刊益,因此具有道德意义。在争夺科研成果优先权过程中应循的道德准则主要有:(一)鼓励科研成果优先权。要反对那种胸无大志、碌碌无为、嫉贤妒能的错误思想。对于有巨大经济效益和重要科学价值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要给予重奖。把竞争机制引入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中去,形成一个以争夺科研成果优先权为光荣的社会环境。(二)尊重科研成果优先权。这实质上是尊重科技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反之,贬低或剽窃别人的创造性劳动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三)保护科研成果优先权。科学技术的发现或发明是一种艰苦的创造性劳动的结果,应该予以保护,使发现者和发明者的劳动和贡献得到社会的承认。反之,压制和打击科技发现者和发明者,埋没他们的成就和贡献,对他们的发现和发明不予以承认,则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