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与法律又称“神经官能症与法律”、“精神神经症与法律”。一组轻性大脑功能失调疾病病人涉及的法律问题。神经症的类别有:神经衰弱、癔症、焦虑症、强迫症、恐怖症、神经症性抑郁和疑病症等。本病常在精神因素影响下发病,建立在不健康的个性特征基础之上,通常没有重精神病时的感知觉和思维障碍,人格保持完整,接触现实良好,自知力存在,积极要求治疗,具有社会适应能力,虽可有精神、神经或躯体等方面的多种症状,但查不出相应的器质性损害体征。这是一种常见病,患病率约为2%。神经症属于轻精神病,包括在广义的精神疾患范畴内,在法律意义上与重精神病有很大区别,病人的自知力存在,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辨认事物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基本正常,故违法犯罪时应判定具有责任能力。病人仍保持部分或全部社交、生活和工作的能力,能料理事物,能适应社会环境,故也应具有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