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依据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制定的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分为两个层次:第一,是所有行业及从业人员在其职业活动中应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属于一般性的职业道德要求。主要有:热爱本职工作,诚实劳动,忠于职守,发扬社会主义协作精神、相互支持、相互服务等,其中诚实劳动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的最基本的、最起码的要求。第二,是各种不同行业人员特殊的职业道德规范,它是结合各行业活动的特点、特殊的职业义务制定的,如有干部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工人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农民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军人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等等。干部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则又有:为人民掌管权力,甘当公仆;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光明磊落;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努力学习,开拓进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