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社会主义改造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社会主义改造shè huì zhǔ yì gǎi zàoсоциалистческое преобразовние

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2年到1956年,在中国普遍开展的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伟大社会变革。包括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在一定时期,一般都会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结构。利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力量“剥夺剥夺者”,建立和发展集体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头3年,没收了官僚资本企业,并把它改造成为国营企业,国家掌握了国民经济命脉,为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1952年,中共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过渡时期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对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有步骤地把他们组织起来,通过互助合作的道路,使其逐渐从个体私有制过渡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赎买的政策,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变资本主义工商业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到1956年底,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

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

广义是指对社会制度和人的社会主义改造,包括对所有制、上层建筑、政权机关和意识形态及人的素质的改造。狭义是指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即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条件下,通过对资本家采取“赎买”的办法,把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通过国家帮助,典型示范、自愿联合、逐步过渡的办法,有步骤地把个体农业、手工业引导到走合作化的道路,逐步改造成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从1952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普遍展开,到1956年底,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1967年停止对资本家支付定息,公私合营工商企业完全转变为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针对我国民族资产阶级既有剥削工人、又拥护共同纲领和宪法,愿意接受改造的两重性特点,对其实行逐步赎买的政策,分配利润和给定息的办法,先把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然后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采取逐步过渡的方针。同时把改造企业与改造人互相结合起来,保持着同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在政治上对民族资产阶级分子不剥夺其权利,并吸收其代表人物参加人民政权工作。在工作上、生活上给予适当安排。针对个体农业手工业既是小私有者又是劳动者的特点,根据恩格斯关于对小农必须“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 的教导,遵照国家帮助,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原则,从互助组到初级合作社再到高级合作社逐步过渡的方针,把个体农业、手工业引上合作化道路。在社会主义改造中虽然存在一些缺点和偏差,如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但整个来说这是一场伟大的革命,在我国基本上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剥削阶级作为完整的阶级已经不存在了。使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所处的特殊历史条件,而得出的丰硕成果,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

☚ 和平过渡   革命战略 ☛

社会主义改造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通常指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我国有“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

(一)通常指我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即在过渡时期把农业、手工业的个体所有制转变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统称。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对农业、手工业的改造是通过自愿、互助合作的道路,把它变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实行赎卖,把它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谁战胜谁的斗争。由于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一系列具体政策的正确,1956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三大改造任务。(二)广义指社会主义条件下对社会制度和人的改造。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改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制度的改造,一方面是人的改造。制度不单是所有制,而且有上层修筑,主要是政权机关、意识形态。” (《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43页)

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Socialist Reform

简称“三大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1952年,中国共产党在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总路线中提出: 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基本上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目的是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由于这两种私有制的性质不同,在改造中对它们采取的方针、政策以及实现改造的方法和步骤也不同。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体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提倡农民“组织起来”,克服分散经营的困难,成立互助组。互助组虽然以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为基础,但是实行了劳动互助,所以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性质。第二步,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一般由二三十户组成,社员把自己的土地作为股份,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劳动力由合作社统一调配使用。分配原则是,在交纳农业税,扣除生产费、公积金和公益金后,所余部分根据按劳分配原则与生产资料入股的多少分给社员。合作社允许社员耕种小块自留地,经营家庭副业以满足社员和社会多方面的需要。初级社实行统一经营、共同劳动和部分按劳分配原则,提留公共积累,同时又保留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实行生产资料入股分红原则,因此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第三步,由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的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全体社员集体所有,仅有一些生活资料和零星的树木、家禽、家畜、小农具仍归社员私有。个人收入全部实行按劳分配,以工分的形式记录社员劳动的多少,取消了土地分红制度。高级社基本上不再存在私有经济的因素,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因此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
个体手工业是以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经济。手工业者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对他们不能实行剥夺,只能在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下,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通过合作社的形式使他们联合起来,由个体所有制过渡到集体所有制。改造的步骤是从供销入手,由小到大,从低到高,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首先是在流通领域建立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生产、联合经营的手工业供销小组或供销合作社,逐步发展到生产领域,建立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实行集体生产、统一经营、自负盈亏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民族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阶段具有两面性,即革命性和妥协性。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民族资产阶级也具有两面性,即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民族资本主义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作为私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又存在生产的盲目性、投机性以及追求利润、剥削工人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因此,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完全必要的。另一方面,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已建立了强大的国营经济,这就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有可能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即利用它的积极作用,限制它的消极作用,通过赎买逐步地把它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第二步把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变为社会主义经济。在我国,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下,在工人阶级监督下,用各种方式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保持联系和合作的资本主义经济。具体来讲,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53年底以前,主要实行初级国家资本主义。通过对私营工业实行加工定货、统购统销,对私营商业采取经销代销等方式,使私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纳入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第二阶段从1954~1955年夏,是实行个别企业公私合营的阶段。所谓公私合营,即国家派遣干部负责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原来的私人占有变为国家和资本家共同占有,生产经营基本上纳入国家计划。这样,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同资本主义经济的联系由企业外部进入企业内部,资本家由过去的企业主管者变为在公方领导下参加管理的管理人员。企业的利润按照 “四马分肥” 的原则分配,即按国家所得税 (占30%左右)、工人福利费 (占5%~15%)、企业公积金 (占10%~30%)、资本家红利 (占25%左右) 四方面分配,限制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第三阶段从1955~1956年,是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阶段。1955年下半年,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迅猛发展推动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加快步伐。全行业公私合营是按行业实行合营。合营后,企业生产资料的支配权属于国家,生产经营直接纳入国家计划。国家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实行企业改革和经济改组。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只表现在按清产核资确定的固定利息率即定息的获取上,同时按照“量才使用,适当照顾” 的原则,安排他们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工人由雇佣劳动者成为企业的主人。1956年1月10日,北京市首先宣布全部实现公私合营。1月15日,首都各界20多万人聚集在天安门广场,敲锣打鼓欢呼北京 “第一个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到1月底,全国50多个大城市宣布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到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实行了公私合营,标志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完成。
公私合营后,按核定的私股股额,不分工商、企业大小、地区、行业,一律按年息5%逐年发给股息。这就使资本家所得的利润不再随企业盈利多少而增减。定息支付从1956年1月起到1966年9月止。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企业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性质。
三大改造的胜利,使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已占绝对优势,成为主体的经济成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确立,标志着我国已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但是,由于当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不够清楚,在指导思想和做法上也存在不少错误之处。一是误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认识到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对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同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相适应这一规律认识不够,在当时生产力还很落后的条件下,急于求纯,过早地消灭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建立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很不利的影响。二是急于求成,速度过快。按照原来的设想,在革命胜利后,还要有一个相当长的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至少要用15年左右,集中力量实现国家工业化,在经济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再一举实行企业的国有化和农业的集体化。但实际上经过3年经济恢复时期之后,仅仅用了3年时间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由于要求过急,改变过快,工作过粗,形式过于简单划一,出现了不少偏差。例如,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错误地把农民在生产中的互相帮助看作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认为合作化的速度越快越好,合作的规模越大越符合农民的要求,不顾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盲目照搬苏联集体农庄的经验,一味追求改变所有制; 看不到发展商品经济对改变农村自然经济的作用,禁止农民经营工商业,把农民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 来割; 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未经调查研究,对企业、商业网点匆忙合并,大并大裁,毁掉一些有特色的老字号,名牌产品质量下降; 商业网点撤消过多,给人民的日常生活带来许多不便; 对一部分原工商业资本家的安排和使用也欠妥当。在改造高潮中,把大量没有雇工剥削或只有轻微剥削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小业主错定为资本家,混淆了劳动者和剥削者的界限,也挫伤了这部分人的积极性。

☚ 户籍制度   按劳分配 ☛

社会主义改造she hui zhu yi gai zao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社会主义改造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社会主义改造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16:4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