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商品交换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企业之间和企业同劳动者之间通过市场所进行的商品交换。 社会主义商品交换的渠道有: (1)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以及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的交换。(2)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不同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3)职工用领得的工资向国营商店购买消费品。(4)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成员,从企业分得现金收入,向国营商店或供销合作社购买商品,也属于社会主义商品交换。(5)个体所有的商品或产品进入农副产品贸易市场同个人交换,作为社会主义商品交换的补充。 社会主义商品交换的特点是: (1)计划性。对于一些关键性的生产资料,主要采取国家计划调拨的形式。消费品的交换,也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根据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有计划地组织货源和供应商品,保证买与卖的基本协调一致。主要商品的价格也是由计划规定的。(2) 目的性。商品交换活动要从属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了保证发展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有些商品交换是不等价的,有的商品价格低于成本。属于政策亏损的商品,由国家财政补贴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