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短期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大纲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短期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大纲 短期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大纲1932年7月,省教育厅针对短期义务教育问题颁发的文件。规定: 凡年满10至16岁的失学儿童,均应入短期小学补受义务教育1年; 短期小学课程只开国语 (含史地、公民)、算术 (含自然常识),1年内用200天学完初小语文、算术,要求达到识字1400个,能读浅显语体文,可进行简单运算的水平;短期义务教育经费由中央和省里共拨60%,县(市)自筹40%。 ☚ 湖南省整理职业学校办法 湖南各县区 (或直属乡镇)公所教育委员会暂行规则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