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知制诰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知制诰 知制诰官名。掌起草诏令。唐代原为中书舍人专职,后他官代行其职者,则称某官知制诰。翰林学士掌起草机要诏令者,也带此衔,否则仅备顾问。宋承唐制,以翰林学士皆加知制诰衔,称“内制”他官如中书舍人等加知制诰衔起草诏令文书者,称外制,合称两制。 ☚ 押司 两制 ☛ 知制诰【同义】总目录 三字知制诰 知制诰 知制诰官名。唐代始置。宋代沿置。掌起草诏制。《资治通鉴·后唐纪五·明宗天成二年 (公元927年)》:“册礼使至长沙,楚王殷始建国,立宫殿,置百官,皆如天子,或微更其名: ……知制诰曰知辞制……” 《续资治通鉴·宋纪六》: “户部员外郎、知制诰王祐,权知大名府。” ☚ 知所 知辞制 ☛ 知制诰 知制诰唐宋职名,掌起草诏命。南北朝时已有知诏诰、掌诏诰、典诏诰等,至唐始统一以知制诰为名。唐初中书舍人掌草拟诏敕,又称知制诰。玄宗开元 (713—741) 以后,或以尚书省诸司郎中等代行其职,称兼知制诰。后凡加此号者即有撰作诏敕之责,中书舍人之草诏权渐为他官知制诰者所夺。其后翰林学士入院一年即加此衔。起草内廷诏命,直接从禁中发出,故称内制。宪宗以前,内制非但不由两省,且不加盖皇帝玺印,至元和 (806—820)初、方置书诏印,由学士院主之。他官兼知制诰者所拟为一般诏书,称外制,需经门下加盖天子六宝。内外制合称两制。宋代因之,后许带此职兼领省府职任或出为外官。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罢他官知制诰。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者负责起草制、诰、诏、令、赦书、德音等。辽朝翰林院属官有知制诰,为南面官。金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翰林侍读学士、翰林侍讲学士、翰林直学士凡应奉文字都可带知制诰衔。 ☚ 翰林学士院 殿内监 ☛ 知制诰官名。唐置,初期以中书舍人草拟诏命敕令,称为知制诰。玄宗开元年间,常以尚书省诸司郎中等官负责诏令,称为兼知制诰。此后翰林学士入院一年后便加此称,专掌皇帝诏令,称作内制;以其他官员兼任者则称外制,负责起草一般政府文书。 知制诰职务名。任务是替皇帝起草诏敕。唐以前已有知诏诰、掌诏诰等名称。唐前期专以中书舍人掌此职,称为知制诰,但间或也以他官起草诏敕。到唐玄宗开元初, 由于中书省任务繁多,起草文书的工作常常不能按时完成,便常以他官兼任起草诏敕的工作,称之为兼知制诰。开元二十六年(738)成立学士院后,又多以翰林学士兼知制诰,专门负责起草有关国家大事的重要诏敕,称为内制。中书舍人和他官为知制诰者则称为外制。宋没唐制。明翰林学士、内阁学士尚兼此名。清废。 知制诰官名。掌起草皇帝的诏、诰之事,原为中书舍人之职。唐开元末置学士院,翰林学士入院一年,则加知制诰衔,专掌任免宰相、册立太子,宣布征伐等特殊诏令,称为内制。而中书舍人所撰拟的诏敕称为外制。两种官员总称两制。宋沿唐制,翰林学士均加知制诰衔,掌起草皇帝的特殊诏令,称为内制。宋初不任命中书舍人,惟以他官加知制诰衔撰拟正式诏敕,称为外制。元丰改制时置,仍以中书舍人为之。辽翰林院中有知制诰一职。金代翰林学士,自承旨至直学士,凡应奉文字衔内均带知制诰。元代无知制诰之名。明代翰林官或内阁学士得兼知制诰衔。清废。 知制诰差遣名。 职源唐开元初(714或715年),以它官代中书舍人掌拟诏敕策命者,称“兼知制诰”(《新唐书·百官志》2)。 职掌掌草拟诰命,与翰林学士对掌外制、内制(《宋史·职官志》1《中书省》)。 简称与别名❶制诰。《类说》卷53《谈苑》:“比试制诰张去华任拾遣,上言:‘今制诰张淡不才,愿得比试。”《长编》卷5,丁亥:“知制诰充史馆修撰南阳张淡责授左司员外郎,……先是(张)去华上章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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