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心理学
缺陷心理学的分支。研究盲人的认识和活动特点及其规律,探讨其心理活动获得适当补偿途径的心理等。盲人指矫正视力低于0.05,或不能数清3米以外的手指者。依视力损失程度的不同,将盲人分为全盲(即无光感)、生活盲(视力0.02)、生产盲(视力0.02~0.05);而视力高于0.05、低于0.3者,称为低视力。在我国,盲童中以先天失明者为多见,成年盲人中则以沙眼、青光眼、白内障、外伤等后天原因引起者为多。失明对幼儿的心理影响和正常发展是非常明显的。他们只能靠听觉和触觉来认识外界事物,所以比同龄儿童的知觉范围狭窄,对事物可认知的特征减少,感知速度也较缓慢,感性经验贫乏,以致概念不完整也欠准确;口头语言发展较快,但由于视觉缺陷,所以缺乏感性知识和形象知识,常造成口语与实际事物脱节;身体及动作发育落后于同龄儿童,这是由于定向困难所致;由于生活的需要,盲童更多地利用听、触等感受器,并形成一定的补偿功能,有些则产生了功能替代和调整,如记忆发展较好,声音的信号意义更丰富,嗅觉和味觉在补偿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早期家庭教育对盲幼儿的身心发展极为重要,为减弱或部分消除失明所带来的不利心理影响,各国均设立了专门学校对盲童进行特殊教育。失明的时间或程度不同,对盲人的心理发展影响不同。如5岁后失明的儿童保留有视觉表象,成年人失明后也如此,而且可以充分应用过去的知识再造新的形象。现在已有利用听觉或触觉代替视觉的盲人阅读器等,可帮助盲人言语及思维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