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监察使署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监察使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监察院。监察院成立之初,为行使对于地方的监察权,划分全国为十四监察区,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改划为十六个监察区。但各区监察使多未派任。至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五月,江苏、皖赣、湘鄂、冀、闽浙、鲁豫、甘宁青等七区监察使署首先成立。此后续有增设。至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八月抗战胜利,重新划定全国为十九监察区,除热河察哈尔绥远、吉林松江合江、黑龙江嫩江兴安、西藏、蒙古五监察区外,其余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浙江、福建台湾、云南贵州、四川西康、广东广西、河南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十四监察区均设立监察使署。监察使署直隶于监察院,以监察使为主官,掌巡行监察,行使弹劾权。署内设秘书室及总务、调查两科。设秘书二至三人,科长二人,科员四至六人,调查员四至六人,助理员六至十人。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23: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