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科旧时科举考试甲乙二科的合称。后泛指科第。《全唐诗》一五四萧颖士《送张翚下第归江东》:“地积东南美,朝遗甲乙科。” 甲乙科科举考试甲科、乙科之合称。泛指科第。唐萧颖士《送张翚下第归江东》诗:“地尽东南美,朝遗甲乙科。”宋王谠《唐语林·企羡》:“崔起居雍……兄明、序、福,兄弟八人皆进士,列甲乙科。”清方苞《陈依宣墓志铭》:“(依宣)教授数十年,生徒半庠序,多登甲乙科,而君卒不第。” 甲乙科 甲乙科选举制度中,考试成绩的第一名和第二名。《资治通鉴·汉纪·和帝永元十四年 (公元102年)》: “汉立博士14家,设甲乙之科以勉劝学者。伏见太学试博士弟子,皆以意说,不修家法,私相容隐,开生奸路。每有策试,辄兴诤讼,论议纷错,互相是非。……臣以为博士及甲乙策试,宜从其家章句,开50难以试之,解释多者为上第,引文明者为高说。” 家者,亦指诸子百家。胡三省注: “《前书》,博士弟子,岁课甲科40人为郎中,乙科20人为太子舍人,丙科40人为文学掌故。” ☚ 及格 监生 ☛ 00018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