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赋加码抗日战争期间四川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之一。抗战爆发后,地方供应浩繁,农民负担的田赋及其附加不断增加。四川省政府规定: 田赋加征正附税 (省的正赋及保安、国难费的加征,县的保甲经费及地方附加等的增派)。为新开税源,开始举办土地陈报,增收溢赋,改订田赋新科则,厘定田赋新税率。1938年,强化征收机构和视察制度。7月4日,四川省政府通令: 自该年度起,田赋一年两征,仍加征九成国难费,分上、下两季征收,每季附征四成半。1940年2月4日,四川绅耆方旭、尹昌龄等19人联电国防最高委员会、行政院、财政部: 仅田赋一项,一年三征九成,川民已感极大之痛苦; 而各县随粮附加,比较正供有多至300%乃至500%者。请中枢体民疾苦,核实紧缩预算,将一切不急之务明令罢免,俾创痛已深之川人得已稍苏喘息。7月,四川各县旅省同乡会联合办事处又分电蒋介石、国民参政会、行政院及省府各单位,申诉川民不堪再增负担,呼吁核减省府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