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产品市场管理
国家或政府部门运用法律、政策和经济措施对生态农产品市场交易活动进行的管理。市场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市场管理是指国家对商品流通领域各种交换关系所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和协调活动; 狭义的市场管理是指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如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银行、计量,物价、卫生检疫、交通等部门依法在其职责范围内对负责分管的商品流通活动所进行的行政组织、监督和协调。生态农产品营销的市场管理就是广义的市场管理。
生态农产品管理的主要手段有:
❶经济手段。主要是指国家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来调节市场中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经济手段的运用,有利于发挥市场经营者的自主权,因地制宜调节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市场商品的供求稳定协调地发展。
❷行政手段。主要是指国家机关通过发布文件、通告、条例和实施行政措施的办法对市场营销活动进行组织、监督和控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管理绝对必要的手段。行政手段不是依靠经济利益的压力,而是依靠国家的权威直接强制。科学的行政手段不是主观主义的产物,而是市场经济活动顺利进行的客观要求,代表着各方面的利益和愿望,可以起到经济手段和其他手段起不到的作用。
❸法律手段。是指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来调查有关方面经济关系的手段。法律手段在市场管理中具有规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在市场管理中有利于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经营矛盾和纠纷的公平解决,有利于制裁市场上的违法行为,从而有利于市场秩序的稳定。
❹思想教育手段。主要是指通过各种教育形式和舆论工具,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表彰先进典型,引导转化消极因素,提高市场经营活动参与者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的手段,与处罚相对应。在市场管理中,处罚是必要的,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处罚手段只是事后的惩戒,是损失已造成的事后行动。而思想教育手段的应用,可以防患于未然,可以弥补惩戒手段的不足。上述管理手段尽管各有章法,面目各异,却是互相联系,互相补充。在使用上述手段管理市场时必须灵活运用,互相配合,以达到管理好市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