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产品
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的产品类型。可以区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与人类劳动有直接因果联系的诸如有机食品、绿色农产品、木材等有形的物质产品,与其他一般物质产品没有本质区别; 另一类是从表象上看与人类劳动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事实却有间接因果联系的诸如空气、地表水、森林、湿地等无形的产品。生态产品作为商品,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属性。
从生态产品的使用价值属性看,有机食品、绿色农产品、木材等有形的生态产品的使用价值表现为能够直接满足人们某种特定的需求。空气、地表水、森林、湿地等无形的生态产品的使用价值通常表现为通过改善大气、地表水水质等生态环境的质量,以社会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形式,间接地满足人们追求高层次生活和生存质量的需求。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人类的追求将更多地转向更高质量的生存环境。
从生态产品的价值属性看,有机食品、绿色农产品、木材等有形的生态产品,作为商品直接凝结着人类的一般劳动,具有价值。而空气、地表水、森林、湿地等无形的生态产品,作为商品间接地凝结着人类的一般劳动,也具有价值,且价值十分巨大。我国关于生态产品的描述首次出现于2011年的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中。规划指出,我国提供工业品的能力迅速增强,提供 “生态产品” 的能力却在减弱,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态产品” 的需求在不断增强。必须把提供 “生态产品” 作为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把增强“生态产品” 生产能力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任务。
同农产品、工业品一样,生态产品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需的,更是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 “特殊商品”。一些国家或地区对生态功能区的 “生态补偿”,实质是政府代表人民购买这类地区提供的生态产品。生态功能区提供生态产品的主体功能主要体现在: 吸收二氧化碳、制造氧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清洁空气、减少噪音、吸附粉尘、保护生物多样性、减轻自然灾害等。